中共沁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整体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0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37个;制定的8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7条;整改完成率100%。巡察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
整改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个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是局党组在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立即于2026年1月1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二是局城市管理科于2026年1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基础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项目招投标流程和基本要求。三是目前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已于2026年2月28日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按照评定分离方式进行了招标,确定了中标公司。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适居路、文化路路灯更新改造工程,适居路累计更换节能配套线缆2370米、新型节能LED灯262盏。文化路累计更换节能配套线缆3780米、新型节能LED灯339盏。针对“巡察期间走访发现,李商隐小学、实验小学等城区学校早晚接送学生时段,以及东关菜市场周边等部分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仍然突出”。开展常态化整治,一是对李商隐小学、实验小学等城区学校早晚接送学生时段期间,采取定人、定岗管理,及时教育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对拒不服从管理的,按照相关条例依法进行处置。二是对东关菜市场周边流动占道经营现象,根据流动摊贩经营规律,结合辖区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巡察期间,共收到市委第三巡察组立行立改事项4件,已完成4件。通过立行立改,有力促进城管工作高效进行。指出个别施工场地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问题。当天局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整改,督促和指导建设方铺设防尘网,并更换施工全段破旧防尘网。随后,在做好环保管控要求前提下,进行了沥青铺设和清理施工残留杂物垃圾等。指出个别党员关系未转入城管局机关党支部的问题。立即与市直工委进行对接,办理党员关系转接手续,及时完成了党组织关系转移。开展专项整治1项。针对香港街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开展了常态化整治行动,每天安排24名执法队员,早8点至晚上9点30分,不间断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经营秩序,先后清理流动经营摊贩210余处,对出店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80余份,目前香港街流动占道经营现象已全部清理干净。
通过巡察整改,新建制度2个、完善1个。
在巡察整改中,组织处理1人。
二、集中整改具体进展情况
【第1个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未结合工作开展研讨。市城管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仅停留在简单传达,未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开展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列入党组会、班子会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学、经常学,截至目前,共学习了3次。二是开展研讨交流,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在1月、2月组织重新进行学习,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
【第2个问题】未传达学习河南省、焦作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2025年河南省城市工作会议,2023年以来焦作市城市工作会议,市城管局党组未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3月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组织1次集中学习,分别学习2023年、2025年河南省城市工作会议,2023年以来焦作市城市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次研讨交流。
【第3个问题】对“第一议题”理解不到位。将党组会除“第一议题”学习之外的其他研究事项作为第二议题、第三议题,不能体现第一议题的政治性;党组会研究事项没有汇报人。(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党组会议记录上,除“第一议题”学习之外,把其他研究事项列入局党组会研究事项中,同时,增加研究事项汇报人姓名。
【第4个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及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上级政策不研究,站位不够高。2024年该局对共享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政策学习掌握不深入,制定的共享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损害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导致信访事件频发,被反映至国家发改委、省纪委监委,局党组书记等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19日召开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研究相关条例条规,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二是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按照要求组织对执法人员分别于2026年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共2次。三是执法大队党支部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全体党员及中层会议,针对共享单车事件,要求全体党员及中层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5个问题】执行市委决策进展较慢。2025年该局牵头的沁阳市“三十工程”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仅完成工程总量的35%左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在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于2026年1月19日立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的具体进展。二是立即召开相关部门成立施工进度管理小组,定期召开项目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在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三是积极争取工程款,截至目前已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工程按进度要求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5%。
【第6个问题】个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因前期科学论证不到位,导致2025年全市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延迟,2025年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至今未开标。(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在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于2026年1月19日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二是局城市管理科于2026年1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基础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项目招投标流程和基本要求。三是目前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已于2026年2月28日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按照评定分离方式进行了招标,确定了中标公司。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适居路、文化路路灯更新改造工程,适居路累计更换节能配套线缆2370米、新型节能LED灯262盏。文化路累计更换节能配套线缆3780米、新型节能LED灯339盏。
【第7个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打折扣。党组指导支部学习教育不到位。2025年市城管局机关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未按要求,传达学习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李献林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城管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未按要求进行交流研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指导局机关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于2026年2月27日、2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重新传达学习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李献林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进行1次交流研讨。二是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交流研讨,并及时对交流内容进行监督指导,截至目前,机关支部共开展研讨交流3次。
【第8个问题】落实环保攻坚工作有差距。牵头统筹发挥不充分。攻坚期间仍然存在较多扬尘问题,神农大道中段怀都四季鲜冷链物流项目工地道路积尘严重,存在车辆带泥上路的现象。晋控天庆临时停车场出厂车辆没有严格落实冲洗要求。(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12日召开扬尘污染防控专班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牵头统筹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二是控尘专班已于2025年11月6日完善《沁阳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成员单位职责边界,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三是在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控尘专班相关领导立即带队到现场进行整改,已先后6次对神农大道四季鲜冷链项目工地进行现场督导,督促施工方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增加施工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督促晋控天庆临时停车场设置围挡,安装喷淋降尘装置,修建车辆冲洗池,确保出场车辆整洁。
【第9个问题】督促整改不够有力。2025年5月至7月,市控尘办连续3个月就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项目黄土覆盖不到位、道路积尘较厚等问题,向市卫健委发出三次督导问题交办单,被交办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第三次交办后治理效果仍然不明显的问题,市控尘专班立即加强督导,先后8次现场指导施工方落实湿法作业、裸土覆盖、车辆冲洗等刚性要求,对抑尘设备设置不合理、洒水间隔过长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确保土方施工全程抑尘到位。严格监管持续至10月份工程完工。同时,专班将其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定期“回头看”,检查硬化路面及临时堆土覆盖状况,防止收尾松懈。
【第10个问题】督促整改不够有力。2025年9月至10月,在线检测发现湖北人家等4家餐饮单位存在一个月内连续3天或5次以上且每次不低于30分钟的超标排放,市油烟办仅作通报未积极协调做出行政处置,督促整改质效不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现场进行查看,排除故障,目前湖北人家等4家餐饮单位已更换新的净化设备。二是督促设备公司对在线设备进行维护,截至目前类似故障已基本排查。三是督促各餐饮门店更换净化效率不高的设备,并定期对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已累计督促门店更换高效净化设备404台。
【第11个问题】持续跟踪监管不到位。2025年3月9日市控尘办交办的河内路与东关大街交叉口建筑垃圾未清理、未覆盖问题,巡察组11月5日实地查看,虽设置围挡设施,但仍有部分建筑垃圾未清理彻底、未覆盖;2025年6月至9月,油烟办共发现油烟问题568个,仅整改192个,整改率仅为33.8%。(已完成)
整改情况:控尘方面,一是专班持续跟踪推进整治。堆场内设置围挡有效控制扬尘扩散,建筑垃圾已全部推平,并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二是为防止反弹,专班加强该点位日常监管,定期巡查,确保覆盖网完好性,发现破损及时修补,确保扬尘隐患彻底消除,后续将持续强化管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油烟方面,一是建立由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卫生、办事处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动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治理露天烧烤和流动摊贩油烟排放问题中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重点对露天烧烤和流动摊贩问题较为严重的区域加强巡查,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2次整治。三是发现露天烧烤和流动摊贩油烟排放问题,要求及时处置到位。2025年6月至9月发现的56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巡查3265家,发现问题946个,均已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第12个问题】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短板。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有短板。排查不细致,对道路损坏情况底数不清,对朱载堉大道瑞发花园由北向南路段出现地面沉降,以及太行大道主干道人行道破损处置不及时,影响道路安全通行。(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出现的地面沉降、人行道破损情况不间断进行排查,摸清底数。二是克服资金困难,先行对5处地面沉降、共计54平方米进行修复,目前已全部修复到位;针对太行大道人行道破损情况,精心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维修,先后累计修补510㎡,目前已完成人行道破损修复。
【第13个问题】城市绿化行政管理不到位。2021年市园林绿化中心合并至林业发展中心后,“三定方案”规定林业发展中心承担城市绿化工作,原园林绿化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22项行政职能仍由市城管局行使,但城管局至今未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砍伐树木等违反《城市绿化条例》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截至目前共排查4次,未发现有违法行为。二是报请市委编委同意,已将原园林绿化行政职能整体划转到城管局,局机关设立园林绿化管理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挂沁阳市园林绿化中心牌子,并分别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人员已全部到位,工作已有序开展。
【第14个问题】部分公用事业部署不力。安排部署不科学。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仅有局机关2名工作人员负责,该局公用事业中心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参与此项管理工作。未制定燃气监管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未组织相关行业开展安全演练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已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局公用事业科参与到管理工作中。二是通过招聘公益岗位形式,已招聘1名人员安排在局公用事业科工作,同时选派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业务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制定燃气监管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1次安全演练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第15个问题】监管工作有欠缺。市城管局对新业务研究不够,导致相关工作较滞后。2025年9月焦作市城管局反馈我市二次供水年度水质监测率为51.1%,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100%要求;2025年6月以来,对燃气企业行业监管不到位,2025年9月省燃气专班仍发现我市河南晋控天庆化工有限公司加气站、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安达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调压柜内电缆接头未防爆、用户调压箱无出口压力表等12个方面的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燃气监管台账问题未开展“回头看”,没有实行整改销号、动态清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新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做到熟练掌握业务内容,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推进工作正常进行。二是已将城区85个二次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焦作市城管局,检测率达到100%。三是针对省燃气专班指出反馈的12个方面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严格限期整改。目前12项问题均整改到位。
【第16个问题】行政执法有短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大队编制65人,实有56人,缺编12人,城管协管人员50人,目前仅有34人,仅25人持执法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16日组织对现有在编人员进行排查,经排查,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凡符合申领执法证人员,均已申领执法证件,确保执法力量充足,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已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补充缺编人员2名和协管人员6名,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第17个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细不实。2023年以来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局党组书记未按要求对谈话对象在年度内实现全覆盖。2024年、2025年党组书记年度应谈话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仅谈话1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自工作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党组织书记年度谈话对象全覆盖相关要求,制定党组织书记年度谈话方案,目前局党组书记已与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进行了谈话,并建立了谈话记录。
【第18个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文件照抄照搬。该单位制定的《沁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存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地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等内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一对一约谈当事工作人员,当面指出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批评,督促当事人深刻查摆自身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1次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三是完善内部文件运转流程,上报文件先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查后上报,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19个问题】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未严格落实考勤签到制度,存在未按时签到、补签等现象,制度约束力不强,管理效果欠佳。对临时人员管理标准偏低,未建立日常行为考评机制,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宽松。(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执法大队着重从考勤制度、着装管理、请销假制度上加强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着重从环卫工人、临时人员日常管理上制定措施;机关工作人员着重从落实签到制度上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应签尽签。二是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签到情况等进行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就落实考勤签到制度进行了5次突击检查,并全局进行通报。
【第20个问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落实。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沁阳市城市管理局党员干部职工婚丧嫁娶事项报备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制度,涉及到的2人均已按要求如实报备。
【第21个问题】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推进乏力。2023年以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连续三年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提出意见,该局缺乏流动摊贩治理的长效机制,整治不彻底,至今改善效果不明显。(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承办单位等各自责任,及时跟进办理情况。二是持续开展对校园周边流动、占道现象治理,根据流动摊贩出摊规律,开展错时执法,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条例依法处置。
【第22个问题】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022年1月通过沁阳市城乡一体化综合治理专项债购置24辆作业用车和870辆电动三轮车金额约1700万元。该局因项目未履行完毕,以上固定资产未统一登记。(已完成)
整改情况:与市财政局资产科对接,确定由城管局机关先行临时办理全部车辆固定资产入账,完成资产入库整改后,通过财政无偿调拨手续,整体划转至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托现有车辆编制正式确权入账、管护使用,局机关不再保留相关资产。目前车辆及设备已全部计入城管局固定资产。
【第23个问题】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市城管局党组2023、2024年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3年以来,党组未听取所属支部党建年度述职。(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已于3月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明确不定期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二是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到分管领域指导党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听取所属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已于2026年3月听取所属支部党建年度述职。
【第24个问题】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换届不到位。执法大队党支部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未通过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未明确委员分工。(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次对各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党务干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知识,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指导执法大队党支部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明确委员分工,扎实开展工作。
【第25个问题】个别党员干部组织关系未理顺。该单位四级主任科员杜某2023年11月调整到市城管局后,党员关系一直未转入。党员王某和范某已辞职,但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部门,对一名四级主任科员的党组织关系进行理顺,目前已转入城管局机关党支部。二是对已辞职的党员,在认真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机制上,已沟通2名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26个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市城管局党组2023、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和集中学习。(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和谈心谈话》机制,并在召开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前落实谈心谈话和集中学习制度。
【第27个问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市城管局机关党委所属3个党支部的党员发言提纲均未对照“四个带头”检视问题,制定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内容空泛不具体。机关党支部会议未记录批评内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和执法大队党支部批评缺乏辣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所属3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进行学习教育和引导,重点对撰写发言提纲内容进行指导,同时,引导党员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避实就虚”,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二是对各支部3月份组织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督促各支部进行整改。
【第28个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分工不科学。城市管理、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均为局机关核心职能,当前局党组成员均未直接分管,而是由一名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该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班子分工不合理,副大队长均不分管执法工作,目前由大队的工会主席和支部委员具体承担管理执法队伍工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对班子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执法大队召开中层干部以上人员会议,明确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承担管理执法队伍工作。
【第29个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23年6月选拔1名股级干部,仅有竞聘方案与任免文件,其他环节记录缺失;2024年4月集中任用4名股级干部时,事前未制定工作方案,未明确任职资格条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城管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加强监督,明确任用股级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拔、调整、任免。
【第30个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占道经营”情况有所反弹。巡察期间走访发现,李商隐小学、实验小学等城区学校早晚接送学生时段,以及香港街、东关菜市场周边等部分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仍然突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对校园周边早晚接送学生时段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条例依法处理。二是对香港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从早8点至晚上9点30分,不间断进行整治和规范经营秩序,先后清理流动经营摊贩210余处,对出店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80余份。目前香港街流动占道经营现象已消除,受到周边群众好评。三是对东关菜市场周边流动占道经营现象,根据流动摊贩经营规律,结合辖区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三、监督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695660;邮政信箱:qycgjcs@126.com。
中共沁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