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0日,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我中心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每一条意见都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持续推动,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高效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我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张宪营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统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全面压细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期间召开4次班子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并按要求于2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增强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
(三)坚持纠建并举,完善制度体系。在对整改工作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现行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相关制度。通过实施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问题整改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我中心坚持纠建并举,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制定(或修订)了编外人员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职工食堂管理、档案管理等在内的16项相关制度,从而基本构建起了一个以制度为管理依据、按制度执行事务、依靠制度管理人员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组巡察反馈的5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142条整改情况,已全部完成。无巡察移交的信访事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工程项目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2017年3月,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指出,林业局存在“监督验收不合格”等问题之后,林业中心制定的整改措施没有长期坚持,制定的“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等制度,七年来既没有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也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一是根据林业工程的实际发展情况和面临的新问题,动态修订完善了制度,使其更符合实际需求;二是建立了整改长效机制,将整改措施纳入常态化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了整改工作长期有效推进;三是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制度2次,使全体员工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力得到了增强,监督和管理更严格规范。
2.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不深入不具体。(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学习计划,通过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中层干部会议以及每周五下午的例会等多种方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确保了学习的持续性和系统性;二是通过领导领学,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宣传不到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不大,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淡薄,常平、山王庄等乡镇有村民未经审批在山区盗伐林木出售。(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乡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台等多种方式,在全市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品2千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常态化巡林护林力度,截至目前,已开展常态化巡林护林共计11次;三是按照《森林法》第37条、第73条对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邹某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补办林地占用手续,目前邹某按照规定交纳了1860元罚款,并补办了林地占用手续。
4.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有短板,植树绿化成效不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市土地实际情况和承载能力,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25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科学制定植树计划;二是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造林施工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并且加强了苗木栽植后的跟踪监管和督导工作,有效提升了苗木的成活率;三是根据苗木成活率及时兑付奖补资金。针对崇义镇崇义村、西兰户村、东兰户村等3个村重复种植、存活率低等问题,通过调整种植区域与管护模式后,新植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明显提高。今年春季,全市各乡镇共完成植树绿化任务11万余株,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下一步,我中心将重点加强对各乡镇苗木管护工作的督导,切实巩固和提升植树绿化成效。
5.资源保护修复有欠缺,工作态度不够坚决,主动性不强,后续监管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某公司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柏树苗的栽植与养护工作,苗木成活率达到80%;二是通过举办3次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意识,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针对2024年4月期间,某公司未经审批在山王庄镇陈庄村违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的破坏,我中心对修复地块恢复状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有效监管,如在日常巡查林地时发现其栽种的柏树苗成活率低,立即要求其按照修复要求和标准重新整改,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该修复地块已达到验收标准,切实保护了林地资源,维护了生态平衡。
6.林长制抓而不实,林长办的工作没有建立起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中心建立了一整套包括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在内的5项规章制度,出台了市、乡、村三级林长巡林履职工作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巡林记录表,规范了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沁阳市《林地利用保护规划(2021-2035年度)》至今没有启动编制。(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5月8日,沁阳市《林地利用保护规划(2021-2035年度)》的初稿编制工作已完成,进一步为沁阳市的林地利用保护工作提供了发展方向。
8.工作责任未压实,各乡镇每年度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立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工作目标没有进行过分解。(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二类调查数据和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已将森林覆盖率等林业关键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落实,从而增强了各乡镇的工作推进和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各乡镇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措施;三是林长办已通过发函方式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未完成目标的乡镇加强督促整改。
9.日常巡林流于形式,三年来市乡村三级巡林未主动发现一起事件或问题,但2022年黄河流域专项审计在自然保护区内发现6处生态被人为破坏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级林长提升了对巡林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了巡林频次。截至目前,市级林长共巡林24人次,乡级林长共巡林675人次,较去年同期巡林频次明显增加;二是通过林长巡林工作,共发现林长制公示牌损坏、内容需更新、防火宣传氛围不浓、未张贴防火通告和禁火令、防火检查卡点标牌损坏、检查登记不完善及消防水池未蓄水等问题13个,均已整改到位,林长巡林对林业工作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
10.古树名木保护不够有力,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未落到实处,缺乏实质性保护性措施。(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共计286棵古树名木实施了普查登记并进行了挂牌;二是争取专项资金20万元,对长势衰弱、濒临死亡的4棵一级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保护,分别是王召乡尚香村的1棵古国槐、王召乡前兴福村的1棵古侧柏、王曲乡北山村的1棵古皂荚、山王庄镇陈庄村的1棵古国槐。目前,抢救复壮方案已通过市局评审,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三是已对西向镇封门村1棵古皂荚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山王庄镇陈庄村2棵国槐和西万镇西万村1棵国槐已列入2026年修复计划、时代广场1棵古皂荚树枯死,已报请焦作市林业局和市政府,批准后进行伐除;四是为贯彻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我中心联合市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令,并在西万镇西万村举行了发布仪式。
11.野生动物保护效能不高,三年来,除公安部门移交的1起线索外,未主动发现捕猎野生动物案,但捕猎野生动物时有发生。(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乡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以及偏远地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共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进一步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二是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和“林长+公安局长”的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了对捕猎、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为野生动物撑起了“保护伞”;三是以和森动物乐园为依托,建立了我市首家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为保护野生动物开辟了新途径,进一步提升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效能,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12.个别餐饮门店仍违法经营野兔等野生动物。(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0日,我中心联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2025”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各农家乐、小餐饮饭店食用野味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对沿山5家经营饭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如野兔等违规行为。下一步,我中心将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有效载体,并通过在中心门口设置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行动中来,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全面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其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对全市餐饮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从而有效提升生态保护的效能;最后,以和森动物乐园为依托,建立了我市首家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为保护野生动物开辟了新途径。
13.重塑性改革韧劲不足,职能转变有差距、业务融合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园林绿化科和灾害预防科在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并制定了病虫害防治措施,确保了防治工作的全面性和高效性。特别是在病虫害高发季节,灾害预防科积极向园林绿化科提供喷药设备和农药支持,并主动协助园林绿化科对病虫害防治效果进行评估,从而确保了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2025年2月份至3月份,我中心园林绿化科和灾害预防科技术人员对全市病虫害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制定了详细的防治措施。截至目前,已对全市所有绿化苗木统一进行2次春季病虫害防治作业,并对病虫害问题较为严重的绿化苗木,针对性地开展了3次专项防治工作。
14.双台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岗占全部职工的69.57%,林业相关专业仅占4.35%。(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中心已向编委办公室提交了申请,招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林场的专业队伍;二是分别在2025年3月28日和4月3日组织现有职工进行了2次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职工专业技术水平;三是云台管护站,常平管护站及仙神河管护站所有管理人员已实现观念上的转变,他们不仅是管理工作的承担者,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守护者;四是通过在广场设置宣传点和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宣传林场的工作意义和发展前景,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林场事业的认识和支持,从而有效解决双台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为林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5.职工权益保障不力,拖欠自收自支职工、农村护林员、临时工工资。(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已于2024年12月19日全额发放护林员2024年1月工资共计10.04万元;随后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了护林员2024年2-10月工资的支付工作,共计93.31万元,2次合计103.35万元。截至目前,拖欠工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16.吕某养老保险自2023年4月苗圃场并入双台林场后一直没有缴纳。(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过认真核查,吕某的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所拖欠金额已全部确认,并按计划分两笔完成支付,确保了吕某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我中心按照社保缴纳责任机制和流程,对单位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定期进行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单位内部社保管理工作已实现规范化,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17.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发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一直未能解决。(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地拨付了相关费用。我中心退休职工李某、梁某应得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共计10.63万元,已于2025年3月25日全额发放至受益人手中。
18.防范重大风险的意识不强,森林防火存在隐患。存在防火指挥系统不通畅,没有健全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的工作机制,未定期进行森林火险预警、工作交流和通报,对乡镇森林防火的督导力度不大,乡镇主体责任未压实。(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防火指挥方面,我中心加强了与应急管理局以及各乡镇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在森林防火紧要期,根据气象情况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并建立了工作交流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了共同高效协同应对森林火情的新格局。同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综合促管”的原则,加强对沁北五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乡镇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守好森林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森林防火方面,特别是在今年的森林防火紧要期,我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预置森林防火力量,中心防火突击队靠前驻防,实行集中食宿和全天候值班制度;二是在原有11个防火检查站的基础上新增设了42个检查站和卡口,强化火源管控;三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每天抽调机关10余名男同志加强一线驻防,强化日常培训和演练,并对灭火装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更新。今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新购置运兵车2辆、小型三轮消防车8辆、消防水车2辆、巡护摩托车8辆,共计20辆森林消防装备;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标语、防火彩旗、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共发放宣传品2千余份,更新固定标语、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总林长禁火令800余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19.森林防火基础力量薄弱,森林防火突击队开展应急演练不够,专业技能不够硬。(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年应急演练计划,突击队已完成多次多场景的演练,如夜间灭火、山地火势蔓延、水源匮乏区域作战以及突发情况应对(如风向突变、设备故障)等复杂下的实战模拟;二是通过延长培训时间和增加培训内容,提升突击队队员防灭火技能。截至目前,开展4次专业技能集训,涵盖灭火设备操作(如风力灭火机、水泵接力系统)、火场逃生、伤员急救等科目,并建立“每日检查+定期保养”制度,重点维护风力灭火机,水泵、灭火弹等关键设备,确保了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应对火情。
20.个别公益林护林员年龄偏大。(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过全面梳理,针对那些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公益林区业务巡护工作的护林员,包括杨某、毋某二人,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完成了更换工作。截至目前,已更换5名此类护林员,进一步提升了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
21.开展隐患排查走过场、敷衍应付,因上坟祭祀引发的火情偶有发生。(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包保”责任制,即县级林长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街,村级干部包检查站、路口、坟区,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县级、乡级、村级、组级四级网格责任体系,以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扎实推进;二是我中心每天派出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乡镇和村街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情况持续进行了督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了台账。涉及的西万镇、西向镇、山王庄镇和紫陵镇4个乡镇,均已建立隐患台账,我中心监督各乡镇逐一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22.防火物资管理不规范,3个管护站有50余把油拖把购置已经十五六年,因虫蛀或潮气腐蚀不能使用。2024年11月12日、12月5日抽查发现:森林消防突击队防火物资使用和出入库登记台账不规范;常平管护站的风力灭火机不能正常使用;杨庄河森林消防蓄水池注水量较小。(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管护站的油拖把已更新完毕,旧拖把也已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风力灭火机经过维修和更换,现已全部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二是森林消防防火物资台账已规范建立,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三是蓄水池加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已与沁北五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蓄水池移交协议,并监督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确保蓄水池水源充足,为防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连续三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内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已调整到位,并且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2025年度学习计划已得到有效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已成为学习议程中的重要议题,并按时开展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
2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主体责任不细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下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责任,并强化了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根据安排,已于2025年6月份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且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
25.“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批评教育、提醒、诫勉不多,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岗双责”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批评教育、提醒、诫勉次数已有6次,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多层次谈心谈话和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进展以及潜在的风险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以身边事例为鉴,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26.以案促改不扎实,未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未制订整改措施。(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重新梳理和深入剖析,我中心已完成了“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以案促改工作的问题清单,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和人员已明确责任分工,并按照整改期限积极推进落实;二是针对行道树砸损车辆事件,我中心已完成全市行道树的全面排查,评估出安全隐患并进行了及时处理,同时制定了定期巡查和维护计划,确保类似事件得到有效预防;三是加强了以案促改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了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对自查材料抄袭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7.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重点工作进展较慢。(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紫陵村公益林区的墓地毁林现象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紫陵村委会已将紫陵村公益林区内的墓地的柏树全部恢复到位;二是我中心针对殡葬领域涉林问题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排查出4个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补植树木、恢复林地,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三是利用在广场设置宣传点、进校园等形式,加强林地保护宣传,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28.森林资源普查迟滞,未按要求完成普查工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源普查工作迟滞问题,中心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二是通过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作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强化内部科室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了内外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有效解决了各项林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所有调查数据和资料已通过省林业局审核检查。
29.沁园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推进缓慢,民生工程实施受到影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游乐设施业主思想工作,取得他们对沁园公园改造工作的支持,劝导他们配合民生工程的完成;二是配合市政府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推进会议加强督促,同时与政府督查室协同开展专项督导,加快拆迁工作进度;三是针对拒不拆迁的游乐设施业主依照司法程序提起了诉讼,经过法院庭前调解,其承诺尽快完成拆迁。截至目前,工程涉及的沁园公园游乐设施项目已全部完成搬迁,施工方业已进场,正在有序开展场地整理工作。
30.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招投标。(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按照项目报备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完成了森林督查和林草执法监测图斑核查项目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二是对全部林业工程项目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梳理并建立了问题清单,并针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以及《河南省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工程项目所提出的要求,确保了项目招投标流程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1.代理服务机构未经班子会议研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相关项目代理服务公司的重新评估和选择;二是经过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符合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代理服务机构,确保了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强了对代理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
32.档案管理缺位,近年实施的林业工程,其招投标及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资料,均未纳入档案管理,而是由各部门自行保管,资料有缺失现象。(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专人对近年实施的林业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归档,确保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所有资料完整无缺。同时,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档案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今后所有项目资料能够及时归档,方便查阅;二是针对2021年实施的公益林建设项目询价资料丢失问题,目前相关资料已全部查找到位。
33.执法力量薄弱,林业执法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持证上岗。从林业中心其他岗位挑选熟悉林业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安排参加执法证考试培训,取得执法证后充实到执法队伍中;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林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巧等,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完善集体讨论机制。明确规定在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上必须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并严格执行;四是制定执法指南。出台详细的林业执法规范手册,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和要求,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为执法人员提供实操指南;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对执法案件进行检查,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截至目前,共14人通过了执法证考试,其中3人被调整到执法岗位。同时,针对执法队伍举办了3次业务培训。此外,为执法人员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
34.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班子未集体讨论、决定过重大案件和较重处罚案件。(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严格执行了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了每一项执法决定都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和决定。自整改以来,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同时,已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5.执法程序不严谨,个别案件的多份执法文书无工作人员签字,未加盖公章。(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牛某采伐案等类似存在的执法文书签字不全、未加盖公章等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每一份执法文书都经过认真审核,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公章,以保证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对于执法人员执行任务时的时间管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能够合理安排时间,避免类似半小时内完成两个地点车距半小时以上的任务等不合理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执法队伍举办了3次业务培训。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中心的执法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36.以人民为中心意识树得不牢,服务浮在面上,城市绿化后续监管不细致。(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覃怀园和城建园浇灌设施已安装到位,确保绿植在干旱季节得到及时浇灌;城建园个别死亡松树已补植并修复了小蘑菇造型;铁道街30余株行道树也已补栽完毕;同时,对全市所有道路和游园绿地进行了摸排,并及时清理了枯死树木和杂草;二是报请市政府批准增加了管护经费。
37.服务对象纾困解难效果不佳,向群众和服务对象宣传病虫害防治知识力度较小,为林农提供病虫害防治技术不够,种上树后“靠天养”。(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3月初在我中心会议室开展了一次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会,并及时通过微信群向各乡镇街道发送了病虫害防治技术信息;二是截至2025年3月初,已经对全市草履蚧壳虫高发区域实施了防治措施。下一步,计划于2025年8月初,根据病虫害的实际发生情况,实施食叶虫害飞机防治和人工地面补防措施。
38.餐厅管理有漏洞,所属餐厅餐费标准不一。(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过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目前,园林工人餐厅已按照3元/人/餐的标准执行,其余4个餐厅餐费也同意调整为1元/人/餐的标准,党政办公室已对餐厅管理实施了监督,确保餐费标准的严格执行,并加强了对餐厅日常管理的监督,有效预防了管理漏洞的发生。
39.餐厅收支未规范记账,未纳入国库管理。(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职工缴纳的个人餐费已经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进行记账代收,实施了规范化管理,定期上交至财务部门,统一纳入了财务伙食费账户,确保了收支两条线的清晰管理;二是监督小组已经成立,定期对餐费记账情况进行审查,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予以严肃处理。目前,餐厅管理已趋于正常,有效地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潜在风险。
40.双台林场森林资源及苗木培育科人均餐费补贴过高。(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合理确定了餐费补贴标准,有效地解决了人均餐费补贴过高的问题。目前,双台林场森林资源及苗木培育科和常平管护站职工餐费补贴已按照林业中心餐费补贴标准执行。
41.违反管理办法多报差旅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差旅费报销标准和审批流程,有效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截至目前,对于之前多报差旅费的问题,已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并上缴了国库;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提醒谈话,强调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相关人员已按要求提交了书面检查,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42.加班补助发放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针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补助项目,我中心进行了清理整顿,及时停止了违规发放行为,并对以往发放的加班补助进行了全面核查。我中心对加班补助不是发放至具体加班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而是全部发放给其中一人或几人的情况,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加班补助均已按照规定全部发放至具体加班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43.购置固定资产未向财政部门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对审批流程、层级和时限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二是严格执行了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流程,对所有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并积极向财政部门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三是建立了定期盘点制度,确保了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有效防止了资产流失和浪费。2023年下半年以来,未再出现未经审批擅自购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44.财务审批把关不严。(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发生的财务审批事项均已完成补签手续,确保了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财务人员对补签手续进行了严格审核,未发现虚假签字或不合规审批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管理办法,每一笔费用支出均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多级签字确认,有效避免了越级审批现象的发生;三是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各相关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和合规。
4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会研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三重一大”制度2次,提升了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截至目前,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决策,均经过中心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后形成会议记录,并向纪检派驻组进行了报备。
46.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较少。(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相关业务科室已向派驻纪检组提交了1份“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和会议记录。下一步,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定期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重大事项报备工作开展情况,未能及时报告的,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衔接有序,落实有力,保证及时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录及相关佐证资料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
47.临时工管理不规范,临时工人数过多。(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临时工人数过多问题,我中心本着“严把总量、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建立编外人员逐步退出机制,对现有编外人员实行到龄解聘措施,不再新招聘编外人员(不包括园林管护工及山区公益林护林员),严格落实“只出不进”措施。
48.临时工管理制度缺失,未制定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临时工管理不规范问题,我中心经过对临时工管理现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分析,已制定了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对临时工的招聘使用等程序,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二是针对双台林场森林资源及苗木培育科自行招聘临时工问题,经过宣讲政策、积极劝导,取得配合,5月1日该临时工已主动提出辞职并离岗。
49.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年轻干部培养不够,后备力量不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中层管理岗位重新进行了公开竞聘,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加强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让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担任重要岗位;二是针对生态修复科科长空缺问题,经过全面考察和选拔,武某某被任命为生态修复科科长,解决了科长空缺问题;三是目前中层竞岗工作已完成,组织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中层任命文件批复已正式下达,进一步规范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针对不同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的年轻干部进行培养。一是对初入岗位的年轻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让其快速熟悉工作,融入角色;二是对有一定工作经验但仍需提升的年轻干部,让资深中层干部通过日常工作指导,项目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年轻干部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管理能力;三是对能力突出、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提供参与重点项目和跨科室合作的机会,鼓励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关键岗位角色,让其在实践中锻炼领导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50.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三定”方案和相关要求,已组织林业中心中层干部进行了竞聘上岗,经过竞岗机制,有效解决了超职数配备问题,并重新任命了股级干部。目前,中层干部竞岗工作已完成,相关任命文件已正式批复。
51.任用选拔干部程序不严谨,事前无工作方案,无明确任职资格条件,未向组织部门备案。(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林业中心中层干部进行了竞聘。截至目前,中层干部竞岗工作已完成,组织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中层任命文件批复已正式下达。
52.基层党建抓得不深不实。(已完成)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截至目前,已研究2次党建工作,按照市直工委工作安排,各班子成员亲自为分管党支部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下一步,我中心将通过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定期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措施,推动党建工作全面、深入、高质量的发展,并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至领导班子成员。
53.党员发展和管理不严格,未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8月徐某转正,支委会没有研究审查的问题,经严格审查相关程序,确认徐某转正流程合规完备;二是对各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党员发展工作培训,强调了程序的规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责任意识。同时,中心党总支也加强了对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程序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建立健全了党员发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关键时间节点,确保了程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执行。目前,李某某的组织关系已纳入中共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管理。
54.“三会一课”不规范,各支部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缺少次数较多。(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各支部已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已召开了3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和1次党课;二是会议内容覆盖了交纳党费、学习文件精神等事项,并进一步深化了对党建工作的讨论;三是对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管理,记录人员能够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为支部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四是通过每季度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有效促进了支部党建工作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55.组织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大多没有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没有批评、自我批评的内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流程开展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谈心谈话制度也得到了有效执行,党员之间定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了支部的团结与稳定;三是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同志自觉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深刻有力地开展相关工作。会上,党员们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深刻反思,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相互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共计提出18个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方面,实现了党员之间的相互督促、相互促进,大家在交流中发现问题、学习经验,共同朝着进步的方向努力。另一方面,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为党组织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建立了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了组织生活会的定期开展和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对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有效促进了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广泛征求意见诚恳接受各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611522;邮政信箱:沁阳市建设南路20号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454550);电子信箱qylyj5611522@126.com。
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