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标  题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阳市深入推进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24〕1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时 效 性 有效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阳市深入推进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8 来源: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沁阳市深入推进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411       


沁阳市深入推进企业创建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河南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豫应急办〔202362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焦作市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化解企业安全责任不实、投入不足、基础不牢、管理不严等突出矛盾,提升抵御事故风险能力,为加快新时代沁阳现代化建设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总目标任务和阶段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豫应急办〔2023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在全市部分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属地和谁监管谁推进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重点工贸(建材、机械、轻工)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经开区(化工园区)企业,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阶段目标任务

 1.20244月至202412月。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加油站、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规模以上小型金属冶炼企业、规模以上中型重点工贸企业(建材企业、机械企业、轻工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2.20251月至202511月。全市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微型金属冶炼企业、规模以上小型建材企


业、规模以上小型机械企业、规模以上小型轻工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阶段目标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并于20244月底前将拟创建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报沁阳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标准化建设程序

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管理部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重点工贸(建材、机械、轻工等)创建一级企业等级的定级部门。河南省和焦作市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二级、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定级工作按照本行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自主创建、行业自律管理原则,企业标准化定级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企业于每年5月底前向焦作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11月底前完成当年标准化建设任务;达标升级的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支持保障措施

(一)实施以奖代补。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要求,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2024年以后被评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者标准化升级的企业,沁阳市政府实施以奖代补的政策,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二)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与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中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有关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工局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三)评先评优优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时予以优先推荐。国家、河南省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评定等级规定的行业领域,推荐焦作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中推荐;评选沁阳市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中产生。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报请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

(四)减少检查频次。除法定检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外,减少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坚决避免“一刀切”式执法,发现其存在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将未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年度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其中全面检查至少1次,发现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后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

(五)强化信用管理。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和安全生产“红名单”认定的重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推送至信用河南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公示服务、监管联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六)强化目标考核。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重要依据。因推进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科工局、财政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推进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标对表自查自评,补齐安全管理短板,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形成创建企业、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

(三)加强宣传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企业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制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音视频,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以及各类电子屏、电梯间等循环播放的形式,做实线上宣传;组织编印宣传手册、挂图等,通过报刊宣传、现场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线下宣传,确保宣传达到“电视有形、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评”的效果。

(四)加强检查督导。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作为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创建的标准化企业运行情况开展抽查验证,对达不到相应等级评定标准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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