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 内容解读

时间:2023-03-13 来源:沁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目的

  根据“放管服”今年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明确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等,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规范中介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结合王家鹏书记在市政务数据局调研时的讲话要求,根据我市工作实际,需对我市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调整。

  三、文件起草过程及亮点

  10月中下旬,各相关部门完成了本部门(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形成清单,我局进行了汇总整理后起草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我局将《决定》(征求意见稿)函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对《决定》(征求意见稿)内容无意见。

  经此次各相关部门的重新梳理规范,在2021年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我市又取消3项,新增1项,调整1项(申请人可以自行准备材料,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保留43项(涉及13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04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该《决定》并印发文件。该文件出台将有助于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文件链接: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沁政〔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