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承接落实及向产业集聚区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1-12-20 来源:市委编办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要求,赋予县(市)和产业集聚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和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赋予县(市)的25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承接,同时按照产业集聚区实际需求,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赋予开发区的136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中的52项进行承接。

二、起草依据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对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赋权承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大放权赋能力度,二是完善承接落实机制,三是优化权限运行流程,四是强化工作统筹协调。

第二部分为市直部门承接落实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和赋予产业集聚区的经济管理权限清单。本次市直部门共承接25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单位涉及20市直部门。赋予产业集聚区52项经济管理权限,涉及8个市直部门。


政策文件:沁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承接落实及向产业集聚区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沁政〔202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