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承接落实及向产业集聚区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沁政〔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文件精神,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现就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承接落实及向产业集聚区赋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放权赋能力度。为促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参照《赋予县(市)的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豫发〔2021〕21号),结合我市产业集聚区实际需求,经研究,将其中的52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转移到产业集聚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推进权限下放,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收回或变相收回已下放权限。
二、完善承接落实机制。各承接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权限承接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下放权限顺利承接、顺畅运行。各承接单位及产业集聚区要根据改革需要和权限承接情况,深入挖掘潜力,强化力量配置,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上派锻炼、跟班学习等形式熟悉赋权业务,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有效履行职责,防止出现权限悬空、工作“棚架”。
三、优化权限运行流程。各承接单位要及时更新职权目录,按照规定将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规范编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对权限运行流程、办理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办理结果等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网上办理,完善申报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四、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承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定期报告承接工作进展,分析总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存在问题及建议。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组织下放权限运行效果评估,认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附件:1.承接落实25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2.赋予产业集聚区的经济管理权限清单
2021年12月15日
政策解读:《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承接落实及向产业集聚区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