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沁阳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8日
沁阳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上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全面实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要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由险点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监测时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
2. 监测时间。一般每周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二次以上。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山区短期集中降雨极易引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对受威胁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全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并不定期进行检测,确保通讯畅通。要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加强本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乡(镇)、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将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组、个人和厂矿企业,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村、组和相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险区内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险情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种类预测。我市北部山区地形复杂,各种天然斜坡及人工边坡广泛分布,各种与重力、风化及活动有关的剥蚀作用强烈,所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崩塌、滑坡等灾害广泛分布。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我市每年6月初进入汛期,7、8、9三个月为主汛期。泥石流、滑坡及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多集中在每年6—9月份,其中降雨高峰期(7月)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最高,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降雨量对应呈单峰型分布。以有时间记载的地质灾害事件统计,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曲线与降雨量曲线变化基本一致。其它时段内若遇短期强降雨,也会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构造特征,人为工程活动状况,经排查确定,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为仙神河、逍遥河、龙门河、丹河、神农山景区、丹河峡谷景区,盆窑寺河沟等采矿区和郑常公路张老湾村北、常付公路老马岭村北。其中山洪泥石流主要分布在仙神河、逍遥河、龙门河、盆窑寺河沟、丹河等地;崩塌主要分布在神农山景区始祖峰、舍身台、风雨石、丹河峡谷景区—宋寨、杨庄河、丹河峡谷大华寺水电站南100米、郑常公路张老湾村北约500米、常付公路老马岭村北约1000米、窑西路北侧北窑头村东南约850米、常平乡窑头村村西约800米、村西北750米、900米等地;滑坡主要分布在常平乡杨庄河村桥头。
四、诱发因素
(一)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乱砍滥伐树木、破坏坡面植被、修造人工梯田使降雨容易渗入坡体,可导致滑坡、崩塌;依山建房、开挖窑洞、修建公路等工程开挖斜坡,会造成坡体下部失去支撑、降低坡体的稳定性,也容易引发滑坡、崩塌;顺沟堆放大量堆积物或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会导致滑坡隐患区或矿区发生泥石流;劈山开矿的爆破作业,会破坏斜坡的岩、土层结构,从而产生滑坡等等。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书写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普及防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排查,明确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住建、水利、交通、公路、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学校、工矿企业等,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监测职责,落实监测责任,必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到位,监测到位,预防到位。
(三)完善方案,下发文件。沿山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已排查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尽快修改完善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以乡(镇)政府及单位文件印发。
(四)落实制度,加强值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如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必须立即速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在汛期,要有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责任到人,值守到位。市政府值班电话:5613007;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563600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班电话:5691668;市气象局值班电话:5691730。
(五)综合评价,及时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文广旅局等部门,要依据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和当天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六)建前评估,防治结合。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建项目选址,未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附件:沁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