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45个(其中3个持续整改);制定的11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6条。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事项,已办结1件。巡察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
【第1个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要求有差距。(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中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作为必修课,确保班子成员深刻把握自然资源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及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核心部署,组织班子成员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每季至少开展1次深入交流研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在我局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截至目前,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确保班子成员深刻把握自然资源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结合“第一议题”学习,围绕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于1月30日和2月10日开展2次研讨交流。
【第2个问题】专题教育学习不深入。(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常态化抓好日常学习教育;二是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每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研讨交流;三是加大对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学习计划的跟踪指导,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任务严格落实到位,巩固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截至目前,3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月中旬支部“三会一课”分别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各支部已制定学习计划,每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研讨交流。3月中旬局属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第3个问题】部门会议精神学习不全面。(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议题,二是及时收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各业务科室的具体工作中。截至目前,严格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要求,已于1月30日、3月4日、3月19日、4月14日常态化将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年度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重要议题,及时全面传达学习、深入领会核心要义,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第4个问题】土地利用管理有短板。(已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对已供应土地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建立提醒通知机制,指导督促受让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并提供现场开工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传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予以销号;二是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政策。认真调查土地闲置原因,对因政府或相关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采取延期开发、有偿收回、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对确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的方式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对2025年以来已供土地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进行自查,建立供地台账,并通知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开工建设,避免造成土地闲置。主动对接联系建华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认真调查了解土地闲置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初步提出处置意见。
【第5个问题】推动企业低效用地盘活有短板。(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结合发改、经开区、招商中心等部门,不断加大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信息宣传,引导新建项目优先使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是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指导督促受让人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并及时上传土地开发利用信息,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三是认真调查土地闲置原因,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采取延期开发建设、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处置。截止目前,结合调查实际情况,已在土地预选云平台上传批而未供地块或低效土地信息4宗,总面积390余亩;对照我市列入焦作市政府“1+10+N”重点工作(3月份)任务清单,主动对接上传项目相关建设信息,完成我市144.1亩即将闲置的地块进行了举证销号,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根据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利用原因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地一策,分别提出通过加快实施征偿、引入新项目优先盘活、对接进行规划调整后供应等处置意见共计25条。
【第6个问题】协调办理用地手续不及时、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完善落实提前告知机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项目牵头单位,提前了解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计划等内容,提前指导企业用地手续办理,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地;同时,加大土地征收、土地供应、临时用地审批等政策的宣传,制作相关手续办理告知书,提前告知企业应准备的材料,避免企业一次性提供材料不足而来回奔波的麻烦;二是积极对接市铁办、焦洛平高铁项目单位,督促指导企业尽快提供完善临时用地相关材料,尽快办结该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积极对接重点项目牵头单位,提前送达相关手续办理告知单。截止目前,已对接焦洛平高铁项目单位完成了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张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状况调查以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张贴等工作,同时,结合相关科室对项目主线工程临时施工便道拟使用临时用地现场进行踏看,指导企业及时提供临时用地审批相关材料。积极结合市铁办、中铁二十三局等相关单位,完成项目临时用地资料审查,并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项目占用王曲乡东王曲、怀庆办徐巷共3宗临时用地审批工作。
【第7个问题】工程项目谋划实施质效不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报经市政府和焦作市局同意,申报核减不具备实施的子项目;二是在下一步项目谋划中,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立项关,强化项目联审机制,严格筛选优质项目;三是通过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内容,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空间功能和价值,确保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截至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申报核减不具备实施项目,并在省厅备案,2026年3月27日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第8个问题】项目前期推进缓慢。(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北山保护中心做好北山大型机械施工备案手续;二是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项目工期安排、细化施工方案,按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三是按全市环保工作调度安排,积极结合环保部门做好施工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沁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及施工推进工作有序扎实开展,项目于2025年12月8日顺利完成全部招标工作,确定专业施工及配套服务单位,为项目规范化实施筑牢前期基础。2026年2月2日,项目顺利完成北山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备案手续,配齐施工设备、完善施工前置审批流程,具备全面施工条件。2026年3月底,项目三个施工标段施工队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已陆续正式进场开展现场施工,整体项目施工进度平稳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9个问题】项目后期持续跟踪缺乏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5年7月焦作市专项巡察反馈沁河滩洪水冲毁补充耕地347.04亩,因实际地貌已无法复耕,向省级申请指标核减;二是出台《沁阳市补充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项目后期持续跟踪力度,确保我市新增耕地长期、有效、稳定利用。截止目前,已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全国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进行指标核减,通过省级审核;已出台《沁阳市补充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项目后期持续跟踪力度,确保我市新增耕地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第10个问题】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够到位。(已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天眼+自然资源”、“一网两长”以及耕地保护“一码通”平台,加强人防+技防的巡查,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管网络,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和监督力度,源头预防、及时处置。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实现违法用地行为“零增长”;二是结合相关辖区政府对占用一般耕地且符合规划的图斑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图斑将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待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后,督促相关辖区政府尽快完善用地手续。截止目前,加强“天眼”系统的高效运行,实现全域全天候、全覆盖、智能化监测;明确层级责任,巡查频次,2026年以来巡查4664 次,将“一网两长”巡查责任压实到乡镇、村街,做到责任到人;全面推广耕地保护“一码通”,推动群众学法守法、积极参与到保护耕地的行列;目前,紫陵镇赵寨村生活广场;常平乡山路平村、山王庄镇张坡村宅基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目前,紫陵镇赵寨村生活广场;王曲乡范庄村、常平乡山路平村、山王庄镇张坡村宅基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其余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占用耕地图斑均属于村民宅基地,我局已函告沁阳市农业农村局、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沁阳市王召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预计202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第11个问题】“非粮化”处置有差距。(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有1130.46亩“非粮化”情况,通过编制沁阳市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进行整改;二是积极对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要求推进整改。截止目前,已编制完成沁阳市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省厅审核;经对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下发沁阳市土地整治项目中可使用的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地块已扣除“非粮化”占用地块图斑,现场均为耕地。
【第12个问题】促进“一网两长”巡查作用发挥不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乡(镇)街道加大“一网两长”巡查力度,建立 “人防+技防” 的动态巡查运行体系,确实将巡查落到实处,杜绝新增 “巡查未发现、遥感已显形” 违法图斑。二是严格按照《沁阳市田(山)长制工作报告制度》、《沁阳市田(山)长制工作奖惩制度》规定执行,以制度约束人,从根本上杜绝瞒报、漏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明确乡镇、村街巡查人员、巡查范围和处置要求,形成层级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巡查工作机制;对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等高发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天眼”等技术手段,对隐蔽区域、巡查盲区进行智能监测、精准比对,实现天上看、空中巡、地上管一体化监管,除“天眼”系统自主推送线索外,我局安排专人对我市安装的66个“天眼”每周巡查1次。严格对照《沁阳市田(山)长制工作报告制度》《沁阳市田(山)长制工作奖惩制度》,全面规范田(山)长制工作流程,将制度要求落实到巡查、报告、处置中,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规范报告机制,杜绝瞒报漏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工作奖惩制度为抓手,对瞒报漏报、监管缺位、处置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13个问题】行政执法履职不够有力。(已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沁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水平,遏制违规建设不断发生的现状,与城管、住建、办事处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责任明确,目标一致,共同发力,为促进沁阳市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立足本单位职责,对违规建设形成震慑,引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加大对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力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形成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严谨执法的队伍;四是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了相关同志工作不力的处理情况,警示党员干部要履职尽责,敢于碰硬,敢于斗争,保障沁阳市城市建设规范发展。截至目前。已制定《沁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编制初稿,听取专业人士意见,细化修改。与沁园办事处对沁园辖区三处工地进行联动执法,与太行办事处对一处违建联合执法。加强了执法力度,对违规建设形成震慑。聘请律师、网络课堂等方式多次组织执法对人员对规划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执行力。以支部为单位,结合袁屯违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第14个问题】执法专业性不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标准与裁量基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在矿山执法领域的适用要点,统一法律适用指引,明确不同情形下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避免因法律理解差异导致的罚款金额不一致;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证据规则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联席(调度)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行政处罚案件“三级审核”与“三方监督”机制,即办案人员初审、执法科室负责人复审、法制终审,行政处罚执法监察监督、法制审核监督、重大复杂案件司法备案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处罚裁量都严格规范。截止目前,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常见违法行为中的具体适用条款,明确不同违法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及罚款计算方式。组织开展矿山执法专题培训1次,专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4条条文解读,并针对孙某某、尚某某非法采矿案暴露的罚款金额认定不一致问题,对两起案件的卷宗进行重新核查,要求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案不同罚现象。
【第15个问题】执法卷宗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法技能以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二是规范笔录制作、规范书证调取,明确标准流程,双人核对原件并签注,证据来源必须有理有据,涉及违规必须追责;三是规范案卷装订与封面填写,专人审核归档,不达标限期整改。截至目前,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学习,对于常用法条集中讨论,加深印象。积极参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每月一课”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对前期笔录不规范、书证未签注问题,责令整改。集中学习笔录制作、书证调取规范,明确标准流程,双人核对原件并签注,确保证据来源必须有理有据。明确装订规范与封面填写要求,设立专人审核归档岗位。完成个别填写错误、装订不规范案卷的整改。
【第16个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漏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清单风险区防控责任人进行调整;二是密切联系全市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动态调整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指导各防灾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至目前,一是已对接联系7家防灾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清单风险区防控责任人、巡查员更新调整到位;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隐患点监测人动态调整到位;三是在雨雪天气及重点时段及时印发工作提醒函(2025年共计16次),指导提醒各防灾责任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
【第17个问题】险情指导处置不彻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险情发生后迅速开展应急调查与临时管控(2025年10月17日)。组织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三院有限公司对杨庄河桥头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第一时间指导常平乡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临时避险转移,规范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安排村委专人值守巡查,确保群众和过往行人安全。二是积极协调治理资金。2025年11月13日,报请市政府协调财政部门,将治理费用纳入到防灾责任单位即常平乡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中。三是完善工程治理方案。在前期《沁阳市杨庄河滑坡前缘防护工程勘查设计报告》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优化设计,补充完善工程防护措施,编制《沁阳市常平乡杨庄河滑坡前缘防护工程补充设计书》。下一步,在常平乡政府组织实施工程治理期间,我局将结合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过程指导。截至目前,险情已彻底解除。
【第18个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精神,研究制定年度责任清单与任务安排,确保全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组会议议题,分析形势、排查风险,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考核;三是强化督查问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精神,研究制定年度责任清单与任务安排,确保全年至少组织90余人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组会议议题,分析形势、排查风险,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强化督查问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已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已经及时约谈提醒。
【第19个问题】压力传导有递减。(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谈话责任与频次,制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分管领域的廉政谈话,并规范记录与备案,党组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评估专项工作,督促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职责细化风险表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个性化防控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三是定期提醒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并向纪检组报备。截至目前,已明确谈话责任与频次,并制定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分管领域的廉政谈话,并规范记录与备案,党组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评估专项工作,督促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职责细化风险表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个性化防控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已提醒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第20个问题】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上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刻反思与再剖析,重点查摆政治站位、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深层次问题,坚决杜绝剖析材料抄袭与形式化问题;二是实施“一案一整改”闭环管理,针对案件暴露的具体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与验收标准,加强过程督导与效果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切实落地,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三是健全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完善监管制度与审批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系统治理与源头防范。截至目前,党组会上已对袁屯村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反思与再剖析,重点查摆政治站位、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深层次问题,坚决杜绝剖析材料抄袭与形式化问题。已实施“一案一整改”闭环管理,针对案件暴露的具体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与验收标准,加强过程督导与效果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切实落地,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已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完善监管制度与审批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系统治理与源头防范,于2月开展了以案促改。
【第21个问题】群腐集中整治推动措施不够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班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工作格局。目前,专班已累计召开专题会议7次,协调解决20个项目的办证问题;二是将纪委监督嵌入处置化解工作全过程,确保推进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三是严格执行每周进度汇总,对列入台账的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分级管理,通过定期收集各项目进度数据,及时全面掌握整体推进情况;四是针对排查出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集中研判、当场决策,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确保问题不过夜、矛盾不积压;五是完善跨部门协作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打通信息壁垒,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六是专班围绕各项目任务,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及工作标准;七是常态化召开调度推进会,打通部门间协作壁垒,确保整改进度清晰、方向明确,为登记难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截止目前,我局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作用,推动住建、乡镇(街道)等部门高频协同,集中研判解决登记难堵点难点,“一项目一策”制定整改化解方案,实现“规范一批、处置一批、登记一批”。今年以来,累计化解十个项目登记办证难问题。
【第22个问题】服务质效有欠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底前,沁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已完成全面升级工作,目前涉及不动产登记的106项业务均可办理;二是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中涉及更名、过户、继承等相关业务,目前我中心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5〕12号)文件正常办理业务,今年以来,已办理相关业务38户;三是针对原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遗留的问题,目前部分技术单位正开展排查整改;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有专门的农房受理窗口,负责农房各类登记的受理业务;五是依据我局出台的《不动产登记学习培训制度》相关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每周一下午为固定业务培训时间,现已形成“周周有培训、次次有重点”的长效机制;六是针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差异,实现“一人一策、精准提升”;完善服务告知体系,在大厅咨询台摆放告知单、收费标准等,涵盖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核心内容;七是落实“一口清”服务要求,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时需主动告知业务办理全部事项,确保“一次告知、全程清晰”。截止目前,沁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运行平稳,支持各类业务的办理;增设农房登记专窗,受理相关业务;今年以来,组织登记中心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学习17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考试1次,极大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第23个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纠正照抄照搬的行为,在以后的工作总结等材料撰写中,切合实际情况进行撰写,杜绝简单套用,避免内容重复;二是针对沁林党〔2025〕8号、9号文件展开全面自查与修订工作。结合实际工作状况,充实文件具体内容,明确落实举措,确保文件具备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坚决杜绝简单照搬上级文件的做法;三是对所有拟印发文件从内容真实性、结合实际性、措施具体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现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文件一律退回重改;四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文件起草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其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树立“文以载道、文以辅政”的理念,确保今后各类文件材料能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截至目前,认真做好2025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撰写,确保总结切合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林业中心文件套用及党建办工作总结雷同问题,组织开展公文写作专项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文件审核机制,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党建工作总结等材料,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实际进行撰写,杜绝简单复制粘贴,强调数据真实、事例具体、分析深入,切实提升工作材料的质量和水平。目前,相关科室已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后续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第24个问题】财务工作不认真。(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增强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的财经法纪意识,必须牢固树立财经法纪观念,并深入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增强防范意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理财、管财和治财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截止目前,2026年1月22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条例,并和市内审协会结合,积极参加2026年焦作市组织的内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2026年2月12日在党组会上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相关财务制度。
【第25个问题】考勤管理有漏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政令畅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二是对考勤签到安装监控,不定期抽查,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签后离岗人员按照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将审批手续送交人事财务科(人事)留存备案,作为考核奖惩依据之一。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向人事财务科(人事)销假,并向原批准领导销假,未进行销假的按旷工对待。截至目前,已加强学习《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政令畅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已对考勤签到安装监控,并不定期抽查,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签后离岗人员按照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已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将审批手续送交人事财务科(人事)留存备案,作为考核奖惩依据之一。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向人事财务科(人事)销假,并向原批准领导销假,未进行销假的按旷工对待。
【第26个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职工福利费列支标准、经费使用审批流程等相关条例学习,重点解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全体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要求、明确工作规范,从思想上筑牢合规意识;二是针对职工福利费列支问题,对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局机关列支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全面复盘核查,确保列支范围、标准等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职工福利费列支流程,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额度、规定范围列支,每月进行自查自纠,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情况;三是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土地储备中心列支办公等费用的问题,已完成相关费用的核对梳理,明确经费列支主体责任,严禁跨单位、超范围列支经费,已规范调整相关账务,确保经费列支与责任主体一致。同时,明确各下属单位经费使用边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自身预算批复执行经费开支,严禁违规转嫁、调剂经费。截止目前,严格按照2024年、2025年、2026年预算批复要求,全面梳理预算执行情况,查漏补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预算执行规范有序。此外,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财务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此类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筑牢财务管理防线。
【第27个问题】审核把关有欠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事前审批机制,严格规范各项资金报销资格审核,规范报销流程,资金使用严遵相关文件、财务制度和规范执行,做到每笔资金均合理合规有据可循,对资料不齐手续不全的支出不得审批入账;二是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补充完善2025年工会账支付福利费的领取花名册,确保每一笔福利费支出都有清晰的领取记录;三是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今后所有福利费支出必须附有详细的领取花名册,并且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核签字,确保财务支出规范、透明。截止目前,由于维修费属于挂账项目,复印时漏项,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原件进行复印,并补充到2024年2月25#凭证中。一是全面核查,立行立改,中心工会已对历年工会福利费支付票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已补充完善2025年工会账福利费领取花名册,做到逐笔核对、有据可查,确保每一笔支出均有清晰完整的领取记录;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今后所有福利费支出,必须附详细领取花名册,并履行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双重审批程序,强化源头管控,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可追溯;三是强化监管,长效管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账务自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第28个问题】列支费用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相关财经法规与财务制度,精准厘清界定标准、使用范围及核算要求,夯实政策理论基础;二是全面梳理排查过往支出凭证,立即纠正违规列支款项,规范资金使用渠道;三是建立支出事前复核机制,每笔福利开支严格区分资金来源,做好台账登记,杜绝再次出现渠道混淆、违规列支问题。截止目前,2026年1月22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沁工〔2024〕8号)相关财经法规与财务制度,精准厘清界定标准、使用范围及核算要求,夯实政策理论基础。2026年1月22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沁工〔2024〕8号)相关财经法规与财务制度,精准厘清界定标准、使用范围及核算要求,夯实政策理论基础。2026年1月23日组织科室人员对所有凭证进行复查,查找问题,及时纠正。2026年1月22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沁工〔2024〕8号)和2024年我局重新起草的八项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经法规与财务制度。
【第29个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按要求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党总支、各支部书记会议;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压实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截至目前,3月4日局党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月10日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委会议、党总支、各支部书记会议,4月14日召开支部书记2025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会。
【第30个问题】指导落实党建工作有缺失。(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的管理,每月对党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二是安排局党建办每季度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至少进行1次督促,并查阅相关记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立即对2025年6月至今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5次会议的签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未签到党员逐一了解未参会原因,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存档;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对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等会议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提前通知到位,确保党员知晓并做好参会准备;五是将组织生活参与情况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将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同时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建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党员主动参与,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党员参会率。截至目前,二月份起,已将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纳入统一管理范畴,每月对党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3月26日,组织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1次督促检查。园林支部有21名党员,其中在职8人、退休9人、五类人员4人,针对该党支部党建资料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从严整改,成效如下: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对支履职不到位、组织不力问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长期无故不参会党员逐一谈话提醒、严肃批评,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流程、补齐台账。全面梳理会议资料,补齐会议签到、记录、等闭环材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固定时间、提前通知、规范组织,杜绝松散随意。强化考勤、整改提升。健全参会考勤与请假制度,细化在职、退休、五类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会前提醒、请假报备、会后补课、考勤公示全流程闭环管理,将参会情况纳入党员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同时,对未参会党员督促全部补课,整改后组织生活参会率达到100%。动态核查、督导到位。定期对园林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开展“回头看”,动态核查参会率、资料台账、纪律落实情况,及时纠治松懈麻痹问题,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目前,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常态长效。
【第31个问题】党组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逐一表决程序。二是每位党组成员在表决时明确表达“同意”、“不同意”、“弃权”或“缓议”的意见,并详细记录表决情况。在后续召开的党组会议中,1月30日、3月4日、3月19日、4月14日,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执行逐一发言、逐一表决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均明确表达“同意”“不同意”“弃权”或“缓议”意见,会议记录详实规范、逐项记载。
【第32个问题】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线上利用局党建微信群,转发涉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相关内容的推文,线下组织支部书记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党建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能力;二是安排局党建办每季度至少查阅1次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签到是否齐全,相关佐证材料是否附后,审阅后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线上已利用局党建微信群,转发涉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相关内容的推文,线下于3月10日组织支部书记开展党建知识培训活动。3月26日,局党建办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1次查阅,发现问题1条,已整改。
【第33个问题】组织活动不扎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每月“双报到”活动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志愿者到联建社区、楼院开展联建活动,不断提升联建活动效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手册》记录,严格按照设定的内容做好联建活动记录及联建社区盖章等事项,确保记录内容规范、全面。截至目前,严格按照上级每月主题活动部署,认真开展“双报到”活动。2月份以来,开展4次活动。已按照《党组织活动手册》设定的内容做好联建活动记录及联建社区盖章等事项。
【第34个问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安排任某某同志主动对接党员组织关系目前所在党支部,核实其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情况及未及时转回的原因,指导其按照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尽快从原驻村所在党组织办理转出手续,并由单位支部负责对接接收,尽快完成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二是及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不断规范我局党员的管理;三是对单位全体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党员组织关系动态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提醒和督促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任某某同志的党组织关系已转至中共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第三支部委员会。规范党员管理,及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开展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建立了党员组织关系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第35个问题】重塑性改革落实有差距。(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会、各支部会认真学习局“三定方案”要求,深刻领会机构融合内涵;二是规范融合。将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双台林场纳入局党组统一管理,将生态修复、林业执法、园林绿化等工作统筹管理,实现业务融合全覆盖。截至目前,组织学习局“三定方案”,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机构融合内涵。完善业务会覆盖面,将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双台林场纳入局党组统一管理,将生态修复、林业执法、园林绿化等工作统筹管理,实现业务融合全覆盖。
【第36个问题】机构管理不规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市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按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将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与规划服务中心工程规划服务科分别单独设立。截至目前,在组织学习市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将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与规划服务中心工程规划服务科分别单独设立。
【第37个问题】行政职能发挥不充分。(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13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程序,将乡镇规划业务纳入“一张图”管理;二是积极对接经开区管委会,尽快将规划成果提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审批;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宣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政策、申报流程,提高企业及居民“先审批、后建设”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我市13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焦作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沁阳市人民政府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宣传覆盖面明显扩大,群众依法建房、主动办证意识明显增强;审批服务更加高效便捷,规划许可证办理数量稳步提升。
【第38个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沁阳市委、市编委关于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和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二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调整分工,实现统一管理、高效执法。截至目前,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沁阳市委、市编委关于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和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召开党组会,对土地、矿山、规划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理顺主题关系,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实现统一管理。
【第39个问题】人员管理有漏洞。(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吕某某长期失联的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二是对国有双台林场请假不规范人员,完善请假手续并加强教育管理。截至目前,针对吕某某长期失联问题成立调查小组,并进行调查取证中。林场负责人对周某某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提供2025年的病历和住院证明等资料。要求周某某本人撰写情况说明,阐述未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的原因,对周某某作出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在林场内部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重申纪律红线,强化规矩意识。林场内部开展自查工作,对2025年所有事假、病假、年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以上举措,林场全体人员对请销假制度的重视程度大幅提高,纪律意识显著增强,切实落实了请假必审批、期满必销假、全程可追溯的管理制度。
【第40个问题】巡察整改持续性不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沁阳市委、市编委关于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和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推进局领导分工规范化、合理化;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截至目前,通过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沁阳市委、市编委关于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和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41个问题】反馈问题推进整改不力。(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督促项目方沁阳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沁阳市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进展。二是督导涉及的相关乡镇尽快补办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对未能完善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止目前,沁阳市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由沁阳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实施,于2025年8月完成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的编制工作。2025年10月22日,我单位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供电公司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该项目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并提出了整改要求。2026年3月份,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该公司已整改到位,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6〕102号)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验收,我单位于2026年5月21日向农业农村部门书面申请开展该项目质量鉴定工作。待农业部门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后,我单位将持续配合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目前柏香镇小葛村、柏香镇高村已整改到位;王召乡前兴福村、王召乡赵庄村、西向镇西高村、柏香镇东乡二街已立案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691668;电子信箱:qygtzybgs@126.com。
中共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