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04 来源:住建局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着力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决策执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寻求突破,全面提升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深化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高质量召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纪律、转作风、勇担责、当示范”民主生活会,进一步锤炼党性。同时,依托“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次、支部集体学习15次,领导讲党课2次,推送“周周学”资料30余篇。发放学习书籍50余本,实现学用结合。

严抓作风纪律,营造清风正气。开展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对照28条问题清单和10条“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清单,班子及成员查摆问题25个,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及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动态调整并依法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确保其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和自查,积极配合将其纳入全市重点督查范围。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落实“非禁即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城乡建设活动。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2025年以来,共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20件,特种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件;办理房屋建筑市政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5件。完成2家建筑业资质注销政务网审批,政府网公示公告,证书发放工作;完成13家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申报;完成2家房地产开发资质重新合并申报;完成6家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申报。对政务服务网4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并重新发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项目等重点领域,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收费、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配合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开展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参与立法工作的内部程序,明确责任科室,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在配合立法过程中,注重听取基层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和公众意见,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2025年以来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对2025年以来涉及住建领域的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宣布失效2个;废止1个;保留5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处理、法治培训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提升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今年以来,河南合祥律师事务所协助我局完成重大决策4次、合同审查3次、处理纠纷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2次。

在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及建业春天里房屋质量相关行政诉讼案中,河南合祥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展现出扎实的专业素养与高度的责任意识,在案件应对与法律风险研判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其能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依法提出有针对性的代理意见,有效维护了行政决策的规范性与项目实施的合法性,体现了较强的行政诉讼实务能力与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为依法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编制、政策调整、重大项目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常态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内部执法职责,整合执法力量,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协作。落实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物业管理等领域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解决“本领恐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将2025年确定为“执法能力提升年”。截至目前,已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法治培训4期,参训人员达60人次,内容涵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结合市人民法院、司法局创新开展“案例研讨会”3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特别是针对企业未按图施工案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中责令停产停业的区别;行政处罚中如何运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精神,以及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极大提升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执法回访,提升执法满意度。

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暖心服务”活动。由局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30家重点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面对面”宣讲住建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发放《涉企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住建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警示录》、《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点》等宣传资料800余份。并组织我市30家住建领域企业参与《焦作市住建部门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调查问卷》,回收问卷30份。举办政策解读会4场,现场解答企业关于施工许可、消防验收、质量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方面的疑问20余个。通过精准普法,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企业对于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认识明显提升,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度显著增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我局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事故、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等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修订。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协调联动、善后恢复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快速、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住建领域行政调解机制,重点做好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工程质量投诉、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履行在特定民事纠纷(如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职责,规范裁决程序,提高裁决效率。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尊重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对待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对规范权力运行的促进作用。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执法检查、评议考核。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提升业务办理智能化水平。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动住建领域政务数据归集、整合、共享,按需向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提供数据,促进跨部门业务协同。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房屋安全等领域的非现场监管、移动执法、风险预警能力。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效能有待增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精准施策,久久为功,奋力开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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