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沁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焦作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参与并积极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修改《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法》《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传达学习,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5年9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条例》和河南省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1次。2025年12月17日,第18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条例》和河南省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1次。
2.抓好统计系统学习贯彻。我局持续将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常态化、系统性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在局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学带动下,已累计召开全局专题学习会10余次,推动全体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核心要义、指导统计实践。
3.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2018年以来,我局每年与组织部门结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使统计法成为领导干部履职、青年干部入职历程中的必修课。2025年1月14日,我局受邀到市委党校,为2024年新录入公务员学员作“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讲座。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制度,依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全面梳理权责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确保统计权力运行透明规范。积极配合全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变化及上级部门委托下放事项,更新完善本部门权责内容,维护清单的准确性、时效性与权威性。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力度,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统计效能。按照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同研究划分企业推广类型,确定各专业科室的推广职责,明确推广方式,定期统计推广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56家企业推广使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其中规上企业419家,规下企业37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当干扰。统一数据质量标准和执法尺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统计监督面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积极参与统计法治顶层设计。紧密跟踪国家及省级层面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司法局工作要求,对我局2025年全年发文目录收集整理,逐一排查我局有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不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统计决策全过程,持续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政令,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决策先问法、履职必依法”的思维,确保重要数据发布、重大执法决定等决策事项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推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持续加强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统计数据的执法检查,将“四上”企业、新入库项目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以及干预统计独立报送等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零容忍”。2025年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检查6家企业(工业2家,贸易2家,服务业1家,建筑业1家),其中本部门检查2家,跨部门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4家。
2.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及时传达新修改《统计法》、新修改《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确保调查对象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尊法守法。根据对企业日常报表的查询,发现企业统计人员存在对其中部分指标了解不透的情况时,及时帮助其解决日常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避免以后出现统计违法问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统计保障应急预案,明确在突发公共事件下,我局在应急数据快速采集、分析研判、信息发布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职责、流程与协作机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快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协同联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数据跨部门监管合力,同向发力防治统计造假。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现检查对象、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通过在线数据核查、电子文书送达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协调、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培育,将统计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践行法治理念。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依法统计理念贯穿数据采集、审核、发布全流程。
(二)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严实作风抓实抓细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将法律法规执行融入统计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及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业务规范和调查制度,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增强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的能力与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基层法治基础仍有薄弱。部分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法治培训针对性不足,业务能力与依法统计要求存在差距。二是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专业人员数量仍然偏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学习,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面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继续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重要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统计实践、防范统计风险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抓实普法宣贯,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职责,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普法宣传全方位融入统计工作各环节,依托“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普法学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执法,培育良好统计生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检查,尤其要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指标,不断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申领统计执法证件,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