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2026年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沁政规〔2026〕 1号),这是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政府文件是开展经济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时高效的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过程
2025年10月24日,我市启动对市政府现行有效的文件的清理工作。一是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二是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三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四是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市司法局结合各部门梳理情况和清理意见,对现行有效的114件文件逐项提出清理意见。初步意见为:拟保留68件、废止46件。并将清理结果于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再次征求了32家相关单位意见,32家单位均表示无意见。上述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于2026年1月21日印发《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沁政规〔2026〕1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经2025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68件、废止46件。凡决定废止的文件,自《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沁政规〔2026〕1号)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政策文件: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沁政规〔2026〕1号)
解读部门:沁阳市司法局法制科
解 读 人:靳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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