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12-29 来源:发改委
沁阳市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沁阳市公安局沁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机动车注册登记、补换号牌大车100元、挂车50元、小型汽车100元、摩托车35元、低速车40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证核发、驾驶证补换机动车行驶证10元
登记证书10元
驾驶证10元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豫发改收费[2011]1129号,豫发改收费[2011]1130号,豫发改收费[2011]1131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驾驶证核发驾驶证10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豫发改收费〔2008〕937号
2沁阳市城市管理局沁阳市城市管理局河南省城市道路道路挖掘修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道路类别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1、主干道 元/m2 188.6 白灰基础15%30cm,灰碎基础30%15cm,现浇砼路抗折50#20cm 2、次干道 元/m2 162.2 白灰基础15%30cm,灰碎基础30%12cm,现浇抗折50#20cm 3、区支路 元/m2 136.7 白灰基础15%30cm,现浇抗折50#15cm 4、街坊路 元/m2 117.6 白灰基础15%30cm,现浇抗折50#10cm 二、沥清路面 1、主干道 元/m2 211.6 白灰基础15%30cm,灰碎基础30%15cm,黑碎10cm,沥青砼中6m细8cm 2、次干道 元/m2 162.9 白灰基础15%30cm,灰碎基础30%12cm,黑碎8cm,沥青砼中5m,细8cm 3、区支路 元/m2 112.4 白灰基础15%30cm,黑碎6cm,沥青砼(细)3 cm 4、街坊路 元/m2 99.2 白灰基础12%30cm,粒层油,沥青砼(细)5 cm 三、人行道 1、六角人行道板 元/m2 119.4 白灰基础15%15cm,20×6×8六角板,坐浆结构增加费用10% cm 2、人行道板 元/m2 71.6 白灰基础15%15cm,25×25×6方板,坐浆结构增加费用10% cm 3、土行道板 元/m2 20 分屋夯实,原结构恢复 4、侧石 元/m2 61.9 原结构恢复国务院、河南省建设厅 国务院令(1996)第198号、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国发〔2016〕29号
沁阳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生活垃圾处理(一)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中的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每户每月5元收取(其中4元用于居民区的卫生保洁,1元用于环卫企业清运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按每户每月1元收取(小区内的卫生保洁费仍按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执行)。(二)机关、事业单位、驻沁部队、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按在册人数(不含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元收取,由单位负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暂不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减半收取)。等沁阳市人民政府沁政〔2007〕60号
鑫通水务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水处理等服务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元/立方米焦作市发改委、城市管理局、财政局焦发改价格〔2017〕396号
3沁阳市司法局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商事类、财产类合同
(协议)
    (二)机关、事业单位、驻沁部队、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按在册人数(不含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元收取,由单位负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暂不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减半收取)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
行效力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 0.2%收取,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证书、执照。每件收费 150 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即证明法人等在有关文书上的签名公证。证明声明、授权、委托、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涉及人身权益每件收 费 100 元;涉及财产关系, 自然人每件收费 200 元,法人或其他组 织每件收费 400 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 0.15%收取,不足 100 元的,按 100 元收取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证书、执照。每件收费150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办理证据保全、现场
监督、清点、现场送达等
协商收费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沁阳市公证处公证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向当事人提供的其他公证服务协商收费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文件
4沁阳市人民法院沁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诉讼服务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6沁阳市民政局沁阳市殡葬事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基本服务免费,租用告别厅120元/日,悼念厅150元/日,遗体整容30元沁阳市发改委、民政局沁发改委〔2025〕150号
7沁阳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档案保存服务2013年3月13日之前,我省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厅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及单位、个人委托单纯存档,均为每份每月5元;
2013年3月13日-2014年12月31日,我省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厅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仍为每份每月5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收费为每份每月3元;
2015年1月1日起,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全面取消,不再收取。(存放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时间段仍需补费)
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豫发改收费〔2013〕452号文件

财税〔2014〕101号文件

8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1、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不动产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1、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证书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证书工本费(一个以上)10元/本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1、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