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沁征预公告〔2025〕2号

时间:2025-12-2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沁阳市柏香镇、常平乡、怀庆街道办事处、山王庄镇、太行街道办事处、王曲乡、西万镇范围内,涉及后城村、南东村、南王村、南西村、上辇村、西彰村、新村、杨林村、彰仪村、山路平村、姑姑寺村、马巷村、双磨村、王庄村、徐巷村、大郎寨村、廉坡村、郭庄村、王庄村、新店村、闫斜村、杨庄村、张坡村、赵庄村、白庄村、东沁阳村、东义合村、毛庄村、西沁阳村、北孔村、范家庄村、古章村、里村、路村、南孔村、南鲁村、祁庄村、夏庄村、官庄屯村、李巷村、沙滩园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沁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社局柏香镇、常平乡、怀庆街道办事处、山王庄镇、太行街道办事处、王曲乡、西万镇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沁阳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抢建,对抢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0日。

特此公告。


沁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