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沁阳市审计局自2025年4月8日至7月8日,对沁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沁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401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7.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168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22.51%。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市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市本级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政府债务增加,偿还压力大。
2.调整用途后的债券资金未按期支付。
3.拖欠项目账款。
4.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
5.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6.2024年财政暂付款化解任务未完成。
7.非税收入作为代管资金管理。
(二)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挪用专项债券资金。
2.未按规定跟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未按规定组织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方面。
1.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与预算偏差较大。
2.预算执行中,预算科目调整过多,预算支出调整数额过大。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4.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5.应拨未拨专项资金。
6.项目未开展,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7.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2个重点村项目未实施。
8.未及时收回预付款。
(四)“三公”经费方面。
决算公务车辆数量与实有编制车辆不符。
(五)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耕地指标费长期挂账未清理。
2.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3.应收未收产业扶贫项目收益金。
4.扶贫项目多计固定资产。
5.风险补偿金金额过大。
6.市财政局预算编制不细化。
7.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率低。
8.市财政局未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9.市财政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10.市财政局差旅费支出不合规。
(六)国有资产方面。
1.未按规定制定罚没财物管理制度。
2.未建立政府公物仓资产信息平台。
3.政府公物仓未进行账卡管理。
4.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
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立行立改类问题,要求60日内整改完毕;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要求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1年内整改完毕;对持续整改类问题,要求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3年内整改完毕。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建议(一)加大整改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二)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严格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完整。(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五)加强资产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运行风险方面,制定了《沁阳市2025年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行动方案》,综合运用发行化债债券、统筹自有财力、盘活存量资金等举措集中化解各类存量欠款;建立“年度分解、按月推进、季度督查”工作机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偿付拖欠账款。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依托地债管理系统新增的绩效管理模块,督促各单位制定绩效目标、建立跟踪监测机制,确保债券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方面,通过加强预算法及相关政策学习、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与执行刚性,减少预算调整;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已全部缴库,未实施的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项目已进场施工,未及时收回预付款已全额退回等;“三公”经费方面,印发了《关于明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问题车辆资产处理意见的通知》,将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记账错误、未核销等车辆进行处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耕地指标费长期挂账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已调账;风险补偿金金额过大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贷款规模,并业务量少的合作银行及时收回资金等。国有资产方面,制定了《沁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赃物、罚没物管理的通知》,规范全市罚没物资管理;政府公物仓制定统一的《资产出入库登记簿》、设计资产配置卡片、规范管理;应缴非税收入已上缴国库等。
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