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2-18 来源:政府督查室

尊敬的赵冰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在接到沁阳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31号)办理通知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办理,指定分管领导督办。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体系管理,已将物业服务企业接受职能部门处罚的行为录入监管平台信用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另外,今年河南省住建厅即将出台《河南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业行业服务标准进行了细化,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中心已制作统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信息公示栏和物业管理职能公示栏发送给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分别制作物业管理区域内信息公示栏和物业管理职能公示栏,涵盖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和专业运营单位的报修电话等,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为群策群力化解物业纠纷,物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化解各类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利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努力工作,持续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我市物业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多提建议,共同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