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2-17 来源:政府督查室

李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庄、城中村道路限高限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管理制度(试行)》(豫道违规整治联席办﹝2020﹞4号)文件精神,国道、省道、县道限高限宽设施审批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限高限宽设施由交通运输部门或乡镇政府审批管理,城市道路的限高限宽设施由住建部门审批管理,其他道路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我市国道、省道、县道上的限高限宽设施已全部取缔。乡道上设置限高杆2处,其中交通运输部门审批1处,位置在县道X047与乡道Y014交叉口,东高村北,为升降式限高杆;西万镇政府审批1处,位置在乡道Y001西万煤炭园区西侧。村道上的限高限宽设施均由乡镇政府审批管理,要求不能影响通村公交和消防、救护等各类应急车辆通行。

下一步,结合消防大队、乡镇(街道)加大普通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道路、其他道路相关问题及时告知住建部门和属地政府,保障道路网络畅通。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理解交通运输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沁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