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2-17
来源:政府督查室
成娜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沁实质运营共享电单车企业3家,分别为:滴滴出行旗下青桔共享电单车,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美团共享电单车,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哈啰共享电单车。
2025年,城管局分别在1月3日、1月10日、3月31日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告知在沁运营3家共享电单车企业加强线下运维管理,规范共享电单车摆放,重点加强校园、车站、广场等重点部位线下运维力度,避免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影响交通。
下一步,城管局将继续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以管理促规范,告知运营企业规范共享单车摆放,对告知后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运营企业,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条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切实提升我市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