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25-11-26 来源: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沁阳市审计局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4月3日,对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024年度,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19603027.75元、自有资金163133.43元;基本支出 2410783.20元、项目支出 17320243.85元、其他支出 35133.4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二级机构提供的2024年度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部分有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不到位,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2.公共就业服务基层网络化建设资产闲置。

3.向二级机构摊派费用。

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5.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6.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7.未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账实不符。

8.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二)下属二级机构存在的问题

1.沁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1)账实不符。

(2)重复列支费用。

(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4)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5)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6)未按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

2.沁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2)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3)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4)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5)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3.沁阳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2)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班子会集体审议。

(3)固定资产购置未进行事前审批。

(4)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5)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6)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7)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登记入账,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有效使用;对向二级机构摊派费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和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班子会集体审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对差旅费报销管理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标准和范围;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低值易耗品入库台账,规范低值易耗品出入库管理;对重复列支费用问题,要求移送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建议:(一)科学编制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二)规范资产管理和监督。(三)加强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二级机构已补记固定资产,制定了《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向二级机构摊派费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和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班子会集体审议问题,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费报销管理问题,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二级机构已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退回,修订了《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沁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召开关于审计五个问题的整改情况会议;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对重复列支费用问题,沁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已将该笔费用收回,同时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沁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下达了《关于对重复列支费用问题进行提醒的通知》。

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