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关于征求《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确保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10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焦作段征迁安置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焦政办〔2025〕17号)、《焦作市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焦作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铁专〔202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呼南高铁焦洛平项目沁阳段主线工程建设工作专班起草了《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2月3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qy5688862@163.com
2、通讯地址:沁阳市沁园北路12号
3、联系电话:0391-5688862
附件: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呼南高铁焦洛平项目沁阳段主线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征求结果反馈:
根据焦作市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工作专班的要求,呼南高铁焦洛平项目沁阳段主线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起草了《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3日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征求《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沁阳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5年12月4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邮件1个,提出了12个问题和2条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如下:
一、关于信息获取
问题1:目前该项目处于什么阶段,是否已经启动,征收和拆迁范围内的村民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信息。
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向村民明确告知获取信息的渠道,并及时告知该项目进展。
问题2:该文件目前仅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而没有任何部门告知村民查询渠道,村民基本从未使用过该网站,此种征求意见的方式单一且无法有效收集村民意见。
建议:将征求意见稿在被征收、拆迁范围内张贴并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向村民明确告知可以反映意见及反映渠道,最大程度保证村民可以接触到改为文件,可以发表意见。
问题3:该文件目前仅为征求意见,还是已经在进行方案拟定后的公告,二者为不同的程序,请进行明确,并按照征收程序严格执行。
二、关于方案第五章农村住宅补偿安置
问题4:搬迁费、过渡期安置费均以户为标准不合理、不切合实际。每户村民享有的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家庭人口等均不同,以户为单位支付过渡期安置费无法满足家庭人口数多的村民需要。
问题5、文件中缺少对空调、热水器、宽带等改移补助费,购房补助费。
问题6、产权调换采用6+6支付过渡期安置费的方式,是否能够保证在此期限内,村民可以实现入住。
问题7、关于宅基地安置
方案按照《沁阳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重新划拨的宅基地面积远远小于村民原宅基地面积,而方案只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不进行任何补偿,使村民享有的权益低于原有水平,不符合“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要求。工程补助费发放给哪个主体,是否向村民支付。
问题8、关于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中也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问题9、关于产权调换安置
(1)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2)房屋评估价格怎么折合到补偿里,文件中没有体现。
(3)腾空交房的奖励费用过低。
(4)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单价是否高于补偿单价,文件中并未明确。
三、第六章第4款规定产权存在争议的,征收实施单位在提存补偿资金的前提下依法先行拆除,产权依法界定后再予补偿,存在法律风险。产权未定的情况下,签署补偿协议,协议存在无效的风险;明知他人财产仍然进行拆除,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四、征求意见公告中的邮箱为无效地址,请政府核查征求意见渠道是否畅通。
反映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予采纳,就反映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进行了解释,并在邮箱进行回复。
呼南高铁焦洛平项目沁阳段主线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