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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许可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豫焦沁演字〔2025〕第000038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沁阳市府西豫剧社: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0月14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延续申请。本机关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你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