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0-21 来源:政府督查室

吕东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艺术培训机构扶持,促进美育教育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监管与评估体系

目前,我局已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日常执法管理中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艺培机构,会依法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违规问题,确保“有举报必查处”。

二、关于宣传与推广

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指南》第十七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得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校园内及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刊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作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我局遵循文件精神,暂无法对其做宣传与推广。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各艺培机构合作,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协调增加活动场次。

三、关于对艺培机构适当的补贴

根据现行财政政策,政府部门经费支出需严格遵循预算管理规定。目前,上级尚未出台针对艺培机构的专项补贴文件,暂无法设立独立资金支持渠道。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普惠性政策。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行业诉求,持续关注相关政策。

四、关于减少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目前我局对艺培机构的安全检查频率为一个月一次,接下来会进一步按照此频率做日常检查,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范围,减少对艺培机构不必要的检查。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