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关于划定沁阳市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的状况和栖息繁殖规律,就我市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方法的通告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共15天。
二、公示方式
沁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yang.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391-5611522
2、电子邮箱:qylyjlzk@126.com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建言献策!
附件:关于划定沁阳市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025年9月30日
征集结果反馈: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的要求,市林业中心起草了《关于划定沁阳市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方法的通告》,为进一步提升《通告》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2025年10月1日--10月15日将《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截至2025年10月15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