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时间:2025-07-29 来源:沁阳市统计局

沁阳市统计局

沁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6月30日)

根据沁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38个,从业人员19252人。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9.3%,零售业占60.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0%,零售业占54.0%(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

指标名称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738

19252

批发业

1077

886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7

36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5

35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0

29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7

9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

8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09

511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91

1641

贸易经纪与代理

7

78

其他批发业

102

847

零售业

1661

10392

综合零售

283

192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7

112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9

89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4

44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5

88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73

111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29

138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14

124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27

1371

(二) 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5亿元,负债合计42.9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8.2亿元(详见表4-2)。

表4-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88.5

42.9

278.2

批发业

57.9

33.8

212.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

0.4

3.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7

0.7

3.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

0.7

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2

0.1

0.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3

0.2

0.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8.4

22.5

13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6

7.1

27.8

贸易经纪与代理

0.1

0.1

0.4

  其他批发业

4.1

2.1

36.2

零售业

30.7

9.1

65.9

  综合零售

5.3

1.6

1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5

0.9

7.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7

0.5

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

0.3

2.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9

0.6

4.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7

1.8

8.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4

1.5

8.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8

0.9

7.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9

0.9

9.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三)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90个;从业人员6200人(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0

6200

道路运输业

249

5614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

4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9

366

邮政业

7

1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亿元;负债合计11.8亿元。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9

11.8

28.4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19.3

10.4

26.3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

0.02

0.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3

1.3

1.3

邮政业

0.1

0.06

0.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950人。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7%,餐饮业占63.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7.5%,餐饮业占52.5%(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指标名称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0

950

住宿业

33

451

  旅游饭店

10

150

  一般旅馆

23

301

餐饮业

57

499

  正餐服务

50

449

  快餐服务

4

36

注: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亿元;负债合计0.7亿元。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5

0.7

1.5

住宿业

0.9

0.6

0.6

旅游饭店

0.4

0.3

0.2

  一般旅馆

0.5

0.3

0.4

餐饮业

0.6

0.1

0.9

  正餐服务

0.5

0.08

0.8

  快餐服务

0.03

0.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1

0.004

0.01

  其他餐饮业

0.06

0.02

0.0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8个;从业人员1168人(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8

116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5

27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2

887

注: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企业法人单位118个,从业人员116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亿元;负债合计1.0亿元。

2023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

1.0

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1

0.00008

0.0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3

0.2

0.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

0.9

2.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418人(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

418

货币金融服务

6

364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5

5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数据合并至其他金融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3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亿元(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0.3

17.1

货币金融服务

123.8

1.9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6.4

15.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数据合并至其他金融业。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6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7个,物业管理企业91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1个,房地产租赁经营7个。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19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98人;物业管理企业95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02人,房地产租赁经营67人(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6

2219

房地产开发经营

67

898

物业管理

91

952

房地产中介服务

41

302

房地产租赁经营

7

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4.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7.8亿元。

2023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6.4

77.8

13.3

房地产开发经营

84.8

77.5

11.5

物业管理

0.9

0.2

1.2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

0.1

0.5

房地产租赁经营

0.2

0.009

0.1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42个;从业人员3358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4%,商务服务业占90.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4%,商务服务业占88.6%(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42

3358

租赁业

32

382

商务服务业

310

297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42个,占100%,企业法人单位342个,从业人员335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8亿元。

2023年,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亿元(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2

9.8

8.7

租赁业

0.8

0.1

0.7

商务服务业

12.4

9.7

7.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