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沁农〔2025〕33号、34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单位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等规定,对印发文件进行日常梳理,发现《沁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焦作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沁农〔2025〕33号)、《沁阳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机制》(沁农〔2025〕34号)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工作需要,应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