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时间:2025-07-01 来源:发改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组织召开沁阳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6日

  地点:沁阳市发改委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以消费者现场报名、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确定了21名听证会参加人及3名听证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消费者参加人11人

  姓名

  侯利娟、牛二琴、任贝贝、闫强强、董峰、申婷婷、李长喜、付集体、张永利、曹宏壮、史建民

  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2人

  吕英军、刘小会

  专家1人

  王华治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李国强、王永红

  相关部门5人

  罗娟、谷裕、黄高峰、连士燕、焦海燕

  (二)听证会听证人3人

  张卫锋、张军山、张浩

  邀请参加:

  辛前进

  张卫锋同志担任本次听证会主持人。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3个,按报到顺序安排座次。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

  此次会议是对沁阳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二)成本测算情况

  根据沁阳市价格成本所关于《鑫通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成本监审结论书》、《沁阳市南水北调水厂成本监审结论书》,源水费0.86元/立方米,鑫通水务监审经营成本为1.005元/立方米,沁阳市第二供水厂测算供水成本为0.932元/立方米,经与财政局结合南水北调管道费用保守估算为1.53元/立方米。成本审核结论:单位售水成本为4.327元/立方米。

  (三)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1、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拟在此次供水价格调整中增设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目前,焦作城区、武陟、修武、温县、博爱县等已使用南水北调水源的区域,均增设了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

  2、进一步改革完善阶梯水价制度

  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分级标准调整为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56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57-24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水价分为三级水量计价,各级水价比例为1:1.5:3。

  3、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周边市市水价情况,拟定方案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第一阶梯调整为2.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为4.3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为8.7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为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4.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12元/立方米。

  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沁阳市鑫通水务和第二水厂南水北调供水成本核定表
序号项    目行次及关系上报数
(三年平均)
核增(减)数旧核定数新5万吨核定数备 注
一、鑫通水务
1售水总成本
 10,679,281.42  -3,852,615.33  6,826,666.09  7,550,197.38 
2单位售水成本(元/M3)
 1.63  -0.73  0.91  1.005 
二、二水厂
3售水总成本
0
 10,266,649.07  17,006,770.43 
4单位售水成本(元/m³)


 1.23  0.932 
三、原水费
5原水费用


420000015695000
6单位售水原水费用(元/m³)


0.940.86
四、合计
7南水北调运营售水总成本


24967045.7340251967.81
8南水北调运营单位售水成本(元/m³)


3.08 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