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
2024年12月,上级下达提前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62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3万元(豫财农综【2024】22号);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391万元(豫发改振兴【2024】753号);
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8万元(豫财农综【2024】25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2万元(豫财农综【2024】24号);
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87万元(豫财农综【2024】26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产业项目为主,基础设施为辅;
二是竞争立项,所有项目从项目库产生;
三是坚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乡村振兴成效挂钩。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附件:衔接资金公示.pdf
沁阳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0391-5190766
沁阳市财政局:0391-5629918
沁阳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