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5-26 来源:市文广旅局


沁文许字〔2025〕第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二十九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二十九条等规定,经文物勘探,该建设工程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0日


  

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沁阳市怀庆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沁阳市怀庆街道QYIT2025-2号宗地(沁阳怀庆街道鼎鸿农业项目)

建设位置

该工程位于沁阳市怀庆街道北关村转盘西北角,紧邻S238省道

占地面积

16386.99平方米(约24.5805亩)

勘探单位

焦作市文物勘探有限公司

发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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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文物埋藏情况

文物  勘探  发掘  部门  意见

根据焦作市文物勘探有限公司2025年3月26日《沁阳市怀庆街道QYIT2025-2号宗地(沁阳怀庆街道鼎鸿农业项目)文物勘探成果报告》(资料编号:01998),此次勘探中,工程范围内未发现文物埋藏现象。

备注

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埋藏迹象,应立即停工,通知文物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建设性破坏文物事件发生。

注意事项:

一、凡未取得本决定书,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文物勘探和发掘擅自开始建设工程的,均属违法行为。

二、本决定书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变更涂改凡出现涂改,本决定书无效。

三、本决定书发放后,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必须立即停工,并迅速报告文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