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5-20 来源:市文广旅局


沁文许字〔2025〕第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二十九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二十九条等规定,经文物勘探,该建设工程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5日


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九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药深加工

项目

建设位置

该工程位于沁阳市柏香镇东乡三街村南、沁伏路北

占地面积

2580.65平方米(约3.87亩)

勘探单位

焦作市文物勘探有限公司

发掘单位

/

地下文物埋藏情况

文物  勘探  发掘  部门  意见

 

根据焦作市文物勘探有限公司2025411《九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药深加工项目文物勘探成果报告》(资料编号:02008),此次勘探中,工程范围内未发现文物埋藏现象

备注

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埋藏迹象,应立即停工,通知文物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建设性破坏文物事件发生。

注意事项:

一、凡未取得本决定书,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文物勘探和发掘擅自开始建设工程的,均属违法行为。

二、本决定书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变更涂改凡出现涂改,本决定书无效。

三、本决定书发放后,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必须立即停工,并迅速报告文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