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3-24
来源:市文广旅局
(豫焦沁演字〔2025〕第000010号)
沁阳市群辉文艺社: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03月19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法人代表:党爱军。经营地址:沁阳市沁园街道,演职员20人(其中演员8人)。
2.许可有效期2025年03月19日至2027年03月18日。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