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25-01-16 来源:沁阳市水利局

  2024年以来,我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河湖管护总目标,加强综合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及对口协助单位对全市河道管护力度不断加大,河道整体面貌进一步改善,河道“四乱”问题遏增量、减存量成效明显,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2024年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一是今年市总河长共3次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听取河长制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省审计交办问题、中央环保发现问题办理等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问题弱项。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市河长办共组织11个乡镇街道及19个对口协助单位召开5次河长制联席会,听取河长制工作进展汇报,19个对口协助单位主动开展河道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3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认真落实《焦作市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施意见》,县、乡、村三级河长主动履职,落实责任。截至目前,全市14名县级河长、67名乡级河长、112名村级河长累计巡河8420余人次,全市巡河率达到100%。

  二、强化部门联动,河道管护成效明显。一是今年水利部交办的1处、省河长办交办的4处问题,河长办通过协调对口协助单位及检察院联合督导问题所在乡镇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10月底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通过检察建议等司法手段,推动河道所属乡镇(街道)与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职责。今年以来,共联合开展巡河2次,重点解决了河道管理范围内4处“四乱”问题,切实解决了河道行洪不畅等安全隐患。

  三、立足常态长效,深化河长制工作成果。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对14名县级河长负责的19条河流进行调整,进一步发挥县级河长的组织领导作用。二是8月份开展了河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成员单位牵头排查,乡镇(街道)集中整改,落实河长办督导机制,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排查,39处河道垃圾问题得到整治,全市河道面貌明显改善。三是制定了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月底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通报了部分乡村级河长巡河不达标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河湖长履职意识,切实向“有名有责”“有能有效”转变。

  四、监管河道采砂,遏制非法采砂行为。2024年3月,市总河长召开2024年度打击非法采砂会议,部署打击沁河、丹河等易发生非法采砂河段整治工作,根据制定的沁阳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意见,不断加大河湖巡查和整治力度,河务、水利及沿河乡镇共计巡查河道2600余公里,出动执法人员820余人次,并在沁河、丹河等易发生非法采砂河段悬挂条幅50余条,设置限高杆40余处,公布非法采砂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五、下步计划

  下步河长制工作中,一是按照“三个清单”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河湖水事秩序。二是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继续发挥河长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到河长“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履职效果”三提升,引导乡级河长和对口协助单位切实从巡河、组织“清河”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深入河道进行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三是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贯彻落实《焦作市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围绕目标,严实责任,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夯实基础,切实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