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25
来源:政府督查室
陈宝收、杨煜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门前交通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沁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政〔2023〕10号)文件要求,2023年7月,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处罚”的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使。因此,流动摊贩管理处罚主体为乡(镇)街道办事处。
目前,经市委市政府协调,原沁园公园已调整为实验小学出口,可疏导人流缓解交通压力。同时,城管局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查处流动摊贩违规占道行为,确保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周边道路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推进执法赋权的范围和职责划分工作,避免职责重叠和漏洞。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