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25
来源:政府督查室
朱慧平、张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健身场所健身器材管理的意见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健身设施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制度,指导各使用单位加强器材维护、管理,确保群众安全健身。对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及时向使用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督促尽快维修处理,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全民健身服务。
二是加大维修更新力度。目前,已安排专人对全市体育健身设施使用和损坏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和现状,并安排维修人员对损坏器材进行维修。已维修更新西万镇官庄屯村,山王庄盆窑村、万北村,紫陵镇紫陵村、坞头村、东庄村等村街损坏器材100余件。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农村健身场所健身器材管理,确保农村健身场地发挥大作用,为农村添活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