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沁阳市心悦大药房等七家医药机构为 ​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时间:2024-09-29 来源: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32号)的相关规定,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组织验收评估小组,于2024年9月16-17日,对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7家医药机构,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拟确定沁阳市心悦大药房、沁阳市怀仁堂大药房、河南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沁阳市第七药店、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沁阳书香莲郡店、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沁阳东方银座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沁阳百大店、沁阳市工农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泉店等7家医药机构为沁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沁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91-2102200。


  沁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