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4〕22号

时间:2024-05-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56  


沁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

模范县(市、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运动健身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体育局关于申报创建国家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的通知》(豫体群字〔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事业,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党委政府领导重视

1.出台推动体育事业尤其是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文件,并予以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印发《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加快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244

2.2022年起,市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提供会议纪要、文件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4

3.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组织保障、经费支持到位,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工作任务: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汇报,出台文件,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成立沁阳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指挥部;市财政局提供将创建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料体育彩票公益金上级体育项目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提供相关凭证。教育体育局积极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拨付

完成时限:202410

4.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百姓对创建工作知晓度高于80%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融媒体中心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市教育体育局提供委托第三方进行群众知晓度调查工作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利用广场、楼体大型LED显示屏等场所宣传创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利用公交车及站点、出租车顶灯宣传创建工作;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公司定期向群众发送创建信息;各乡镇街道利用机关、村街电子显示屏宣传创建工作;市融媒体中心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利用抖音、今日沁阳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20249

5.制定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指挥部创建办牵头考核,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沁阳市全民健身评价标准》,对各乡镇街道、体育协会进行评价。

完成时限:20249

6.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承接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市教育体育局提供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统计表及招标资料;市财政局提供相关资金拨付凭证。

完成时限:20249

7.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政府制定《沁阳市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推进沁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换届及组织建设;市民政局对沁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进行指导;市老干部局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老年人科学健身等方面讲座;市财政局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市教育体育局提供老年人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相关资料;各乡镇街道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老年人场地建设。

完成时限:20249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8.截至2024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城区体育地供给;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在游园、公园等绿地建设中,预留体育场地;各乡镇街道加大村街、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教育体育局及时统计上报体育场地信息,提供体育总局信息平台系统数据截图

完成时限:20249

9.截至2024年底,申报地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将辖区体育场地、设施信息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完成时限:20247

10.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2021年以来所有新建居住区清单,及其体育设施室内人均面积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新建居住区验收时会同体育部门人员现场核验体育设施面积,符合标准后方可出具验收资料。

完成时限:20249

11.县级公共体育设施满足四个一要求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体育公园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教育体育局配合做好体育器材场地设施配套,负责提供公共体育设施现场照片

完成时限:202410

12.享受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提供开放制度及现场照片。

完成时限:202410

13.政府制定开放政策和文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本地区学校的比例高于60%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政府办公室印发《沁阳市公办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提供公办学校清单和开放活动照片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意见做好配合。

完成时限:20247

(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4.举办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累计不少于6次。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提供文件、秩序册、成绩册、活动照片、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11

15.举办10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承办的综合性赛事活动提供文件、秩序册、成绩册、活动照片、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9

16.举办县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20次。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供文件、秩序册、成绩册、活动照片、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10

17.每年所辖各乡镇举办社区运动会累计不少于10个。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举办辖区社区运动会提供文件、秩序册、成绩册、活动照片、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10

(四)全民健身赛事指导服务

18.2024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8.5%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统计局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三方开展体育人口普查,统计局配合开展普查

完成时限:20249

19.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16人。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供相关资料;各乡镇街道提供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相关资料。

完成时限:20249

20.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测验不少于3000人次。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活动、提供测试数据等资料;市总工会、团委、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人员参加测试活动。

完成时限:202410

21.城乡居民达到新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5%以上,测试人次超过2000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活动提供通知、测试数据、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医院配合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市总工会、团委、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参加测试活动。

完成时限:202410

2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其中3次为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负责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负责发动村街体育爱好者参加。

完成时限:202410

(五)基层社会体育组织

23.体育总会组织(含主办、承办、协办等)全民健身活动总数量累计不少于4次。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市体育总会

工作任务:支持市体育总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接各级全民健身活动。

完成时限:202410

24.体育协会数量不应少于市级体育协会总数的70%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负责引导体育爱好者成立各项体育协会;民政局规范协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完成时限:202410

25.市、乡、村三级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市级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负责乡、村两级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完成时限20245

26.建立完善的全民健身组织数据库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全民健身组织数据库建设、更新、完善;各乡镇街道负责填报相关数据。

完成时限:20248

(六)三大球场地及活动

27.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不低于9块。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负责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填报。

完成时限202410

28.建立三大球联赛,每年举办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三大球赛事数量不少于2个。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负责赛事组织;市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事业单位参赛;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村街参赛。

完成时限:202410

(七)全民健身服务智慧化建设

29.本地区建有全民健身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全民健身地图等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平台建设维护、管理。

完成时限202410

(八)体育产业

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加快沁阳市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工作机制,助推体育产业发展。

完成时限20246

31.开展体育产业总规模、增加值数据统计和居民体育消费统计调查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市统计局牵头开展沁阳市体育产业调查,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配合统计局开展调查工作。

完成时限:202410

(九)青少年体育发展

32.每年举办市级示范性青少年体育活动不少于6场,每年组织举办至少3个运动项目的镇街间(或校际)青少年联赛。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各类青少年活动提供方案、秩序册、规程、成绩册、新闻宣传报道等资料。

完成时限:202410

33.须建有至少一所市级体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体校建设意见。市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好人员、编制、经费等工作。

完成时限:20249

34.辖区内不少于5所中小学校引入俱乐部(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或体育训练等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择优选择优秀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开展活动提供活动资料。

完成时限:20249

35.截至到2024年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40%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学生达标测试活动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提供资料

完成时限:202410

36.截至到2024年底,建立本地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台账和统计数据。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建立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台账,组织开展活动。

完成时限:20246

37.1所高中体育传统特色校落实设置教练员岗位。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

工作任务:教育体育局负责确定1—2所高中设置教练员岗位,市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按程序招聘录用人员。

完成时限:20249

(十)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

38.群众对当地全民健身工作满意度高于80%

牵头单位:指挥部创建办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扩大全民健身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确保第三方调查的满意度达标。

完成时限:20249

(十一)特色工作

39.体育+融合发展

推动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体育消费构建大群体格局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取得良好效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资源共享,深化体育+融合发展,构建大群体工作格局

完成时限:202410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自20243月启动,202410月完成工作任务,共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迎检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3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具体措施和工作步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3—202410月)

按照创建指标的标准,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指挥部创建办做好督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组织专家对照创建标准,逐一检查、评估各有关单位创建工作。

(三)迎检验收阶段(202411—202412月)

迎接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南省体育局评审组检查验收,总结创建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提高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体育惠民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围绕创建工作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间,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投入的主导地位,完善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机制,积极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活动等各项经费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方面,统筹安排,整合资源,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向支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的标准和要求,倡导科学文明的全民健身方式。市融媒体中心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多渠道、多方位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宣传报道各单位组织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社会风气,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工作标准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交叉,动态性较强。各个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创建任务有力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