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12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编办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委编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编办坚持从思想上深化认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认领、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部署,深入剖析定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会议逐一进行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时间节点,细分整改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全办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抓好整改。
(三)统筹推进整改,建章立制改彻底。坚持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贯通起来,有效衔接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党政机构改革等当前重点改革任务,以及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紧盯目标任务,把握节点进度,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整改的过程转变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久立”机制,把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的4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0条。
二、集中整改整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方面的落实情况
1.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在学习贯彻中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存在重视不够、形式单一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采用讲党课、撰写心得体会、抄写学习笔记等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统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下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知识问答、每日一题等活动。三是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与机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部署新论断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等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以及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县乡联动机制、干部激励制度机制已建立,乡镇管理智慧化已取得突破。
2.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宣传有短板,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重要法规政策缺少持续性。
整改情况: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条例规定纳入机关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条例规定共计14次,党员干部围绕各自业务工作上台讲课4次。
3.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氛围不浓,未利用网络媒体平台等宣传途径和形式,积极宣传编制政策法规。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市委党校,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干部培训班课程体系,由市委编办科级干部进行授课,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进党校。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制作《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宣传视频,编制《机构编制常识100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知识问答》,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宣传展板等载体,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实不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沁阳市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明确召开全体会议、室务会议,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做到以理论为先导,切实用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意识形态及其风险防范工作执行不实,没有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未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制度,针对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将意识形态风险因素作为重要因素,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确保从源头上加强防范。
6.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时根据人事调整和现有科级干部分工,于2023年12月31日调整了市委编办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7.履行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功能不充分,优化编制调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回头看”调研评估的通知》,对全市涉改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评估,市委编办针对自评和调研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纠正整改,并指派专人进行督促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注重发挥监督合力,织密联动防护网,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印发《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管检查联动工作制度》,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执纪、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四是适时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急需等领域,在用编上予以及时支持保障。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不高、机构职能已经消亡的,及时调整、及时收回。健全完善审批、管理、监督有机衔接的机构编制工作闭环管理制度。
8.消化超编问题进展缓慢。市委编办对编制管理统筹协调不够,针对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形成的人员超编的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焦作编办和我市组织部、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自然减员、创新人事制度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结合新一轮党政改革等4种消化方法,推进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9.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有差距,充实乡镇人员力量有欠缺。在及时为乡镇补充人员力量,优先补充执法等岗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为乡镇补充“新鲜血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使用89名事业编制用于乡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
10.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市委编办针对突出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突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等瓶颈,被动调研多,“解剖麻雀式”主动调研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1+N”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涵盖1个总体机制和10个市直部门执法实施细则,明确执法事项职责,细化执法流程,实现乡镇(街道)与市直执法部门一体统筹、高效协作,解决了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不畅、执法有盲点等问题。同时,面向相关赋权部门征集执法案例,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编印《执法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建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召开的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进行重点督办解决。
11.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登记管理工作有短板,市委编办未能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涉改事业单位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影响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整体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区分涉改单位具体情况,分类细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事项,建立登记工作台帐,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法人登记手续办理,确保涉改单位后续工作有效衔接。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注重强化跟踪督导,通过电话微信提醒、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目前法人登记工作已高效高质完成。
12.推动工作有堵点,市委编办在办理入编、减编等日常手续时,办理时间长,服务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程序,制作模块化、标准化操作指南,方便各单位手续办理。注重加强指导和培训,将操作指南及时发送各单位,指导各单位进行学习操作。注重加强对市委编办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二是积极与焦作市委编办、沁阳市卫健委、沁阳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经过多次协商,规范了流程,明确了标准,为后续入减编手续办理打通了堵点,理顺了路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3.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4.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教育活动未结合市委编办工作实际。
整改情况: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方法增强教育针对性。结合“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等工作,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案》等机构编制系统典型案例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落在日常。
15.廉政风险防控研判不细实,市委编办针对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岗位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内容空泛,没有针对性。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各科室(中心)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结合科室(中心)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发生。
16.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力,未按照《中共沁阳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沁阳建设的实施方案〉》(沁发〔2022〕9号)要求制定活动计划。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沁阳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沁阳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委编办清廉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排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和短板,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1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未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主动配合监督,针对“五个不直接分管”事项开展自查自纠,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监督管理,严防廉政风险发生。
18.“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备。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所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制度(试行)》规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涵盖范围、报告请示等内容,并明确要求上会研究前,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登记备案,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通过议事规则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9.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等财务知识纳入机关全年学习计划,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掌握相关规定要求,切实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审核程序,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凡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审核,单据内容完整、项目支出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0.工作作风不扎实,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焦作市委编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登记表,增强实地核查可操作性、针对性,为下步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核查监督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21.主动作为不够有力,在日常服务管理中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举一反三,针对涉改单位在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编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操作手册》,使各涉改单位在进行登记业务办理时,便于操作。二是主动对接涉改单位,采取现场服务、在线答疑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帮助单位工作人员尽快学习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系统操作方法,通过变被动为主动,优化服务措施,强化培训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升法人登记工作质效。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和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保障。
23.组织生活会走形式,2022年度召开的两次组织生活会中,全体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相似,多数为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做好沟通协调的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将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系统地学习相关程序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及时、规范开展好组织生活会。
24.“三评”工作有偏差,“三评”工作不符合政策所规定的评为“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要求。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评”制度要求,制定“评组织、评书记、评党员”实施方案,并于1月19日召开“三评”会议,对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2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明确授课题目、内容和授课人,要求提前制作课件、讲稿,确保高质量讲好党课。会后,明确专人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和授课资料,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26.接收党员不严谨,民主集中制体现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流程规定,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发展对象考察等工作,对预备党员的接收,明确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由支委会集体讨论是否合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确保程序严谨、标准不降、质量不减。2023年12月15日,编办召开党员大会,推荐2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日,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直工委备案。
27.执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如有人事变动、分工调整等情况,及时按要求补选支委委员。根据人事变动,于今年3月6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支委委员补选工作。会后,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明确了支委委员任务分工。
(四)巡察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28.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存在机构整合不到位,整合前的机构牌子未取掉。
整改情况:已全面完成沁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构整合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均以一个机构、一套班子、一个财务账户运行,整合前的机构牌子已摘取。
三、下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市委编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夯实责任,全力做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抓好常态化机制建设,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需要,研究形成一套制度。同时,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加强制度学习、严格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三)着力推动成果转化。发挥巡察整改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服务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353900;邮政信箱:沁阳市怀府西路46号;电子信箱:qybwb@163.com。
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