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焦作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市当前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识别能力,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与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加大地质灾害预防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巩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责任链条,不断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防治形势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概况
我市山地丘陵占总面积28%,地形起伏大,地貌及地质结构复杂,地域分布明显,且具有点多、面广等特点。汛前,结合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段)21处,按区域分:紫陵镇4处,常平乡13处,西向镇1处,西万镇1处,山王庄镇2处;按险情分,大型风险点1处,中型风险点3处,小型风险点17处;按灾害类型分,崩塌隐患点14处,泥石流隐患点5处,滑坡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和旅游景区以及公路、铁路沿线;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季节性河流。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威胁人口约154人、潜在经济损失约7968万元。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依据气象资料分析,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强度维持常年水平并有增高的趋势。豫北的安阳~新乡~焦作~济源太行山区,在汛期(特别是6-9月份)降雨影响下,地质灾害将呈高发态势。
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2023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8起,无人员伤亡,主要特点:一是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崩塌9起、滑坡8起、地面塌陷1起;二是发生时段集中在汛期,12 起发生在5-9月,主汛期以后的10-12月发生4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从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北部山区的综合开发力度逐年加大(沿太行高速、乡村旅游等工程建设项目增多),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逐年增加,给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经综合研判分析,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强度维持常年水平并有增高的趋势。
三、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汛期5、6、7、8、9五个月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5月、6月,处于汛期地质灾害的启动阶段,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非汛期要高;7月、8月,地质灾害达到峰值,具有易发、频发等特点;9月,一般来说处于降雨蓄积能量的消减阶段,地质灾害数量呈下降趋势。但近几年,在9月份,气象降雨量和地质灾害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综合来看,汛期(特别是7、8、9三个月)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要突出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非汛期要充分认识到在雨雪冻融、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影响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已由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重点防范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冰雪融化时段引发的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历史灾情和气候趋势,考虑到强降水和人为工程活动影响,重点防范区域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切坡
建房和矿山、在建工地工棚、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水利设施周边等区域。要重点关注对历史上遗留的矿产开采区,交通领域、在建工程、人工形成的高陡切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公开防灾责任人联系电话。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成员单位、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人要履行各自巡查、排查的职责,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在建沿太行高速公路沿线及附属设施周边的隐患排查;公路部门要加强对沿山公路沿线及附属设施周边的隐患排查;铁路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隐患排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村民自建房的隐患排查;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隐患排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危及校舍安全的隐患排查;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点)的隐患排查;神农山景区管理局要加强神农山景区的隐患排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避险,并向市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报告。
(二)注重源头管控,增强聚合效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屋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管控力度。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从宅基地布局、分配、编制年度宅基地用地计划、审批等方面,自然资源部门要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共同引导村民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自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要加强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落实防治措施。
(三)严密落实防灾措施,统筹开展综合治理。要组织开展1-2次专项或综合演练,充分考虑断路、断电、断网等不利因素,检验快速响应机制,检验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协调联动能力,提高群众的主动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要及时编制并发放“两卡一表”(防灾预案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置警示标志,并认真组织开展防灾演练。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影响区域或地段,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同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要整合政策、资金,结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及时开展排危除险,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小投入、大效益”。要整合多层次、多领域资金,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共治、共享行动体系,强化“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治理,并根据损失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开展对本地地质灾害隐患经常性巡回检查。汛期开始前,要对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员、防灾责任人进行一次再核实,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抓紧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对其进行培训。对危害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五)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速报、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四项制度,抓好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1.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和防范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将预警预报信息和防灾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并通知到地质灾害监测人和责任人,加强监测和防范。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气象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综合分析与等级预报有机结合的预警预报体系。
2.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要立即转报市人民政府。
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还应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报告时限: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向焦作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应急厅。
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要在8小时内速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要在4小时内向沁阳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应急厅。要组织力量到现场复核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续报。
3.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急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在汛期要24小时值班,保持值班电话畅通,电话号码要对外公开。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班电话为:5691668;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为:5636001。
4.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在汛期,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做好防治工作。乡镇政府、基层群众组织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等,对列入沁阳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隐患点(区、段),特别是重要隐患点(区、段)要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大雨和持续降雨时要加密巡查,不留死角。每次巡查,均要详细记录,建立台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报告。
(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避险撤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的刚性要求,从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撤离避险的准备工作,要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妥善安置并切实做好转移人员管控。
(七)加强防范切坡建房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屋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管控力度。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农业农村部门从指导宅基地布局、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制度、编制年度宅基地用地计划等方面,自然资源部门要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共同引导村民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自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要加强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八)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培训、宣传、演练,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充分利用传统方法和新媒体,强化对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宣传培训,做好专业解读和科学普及。乡镇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指挥能力,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人、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的当地群众,要熟悉和掌握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让安全场所等内容,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减灾技术水平。
(九)落实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有效衔接,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风险区工程活动,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有效规避地质安全风险。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
附件:沁阳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
沁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地质灾害名称 | 地理位置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分管领导) | 监测单位 | 监测人 (群测群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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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山龙首台崩塌 |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紫金顶北50米龙首台 | 叶堂跟 | |||
神农山风雨石崩塌 |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桃花亭西80米风雨石 | 尚立成 | |||
大华寺水电站南崩塌 | 常平乡山路平村大华寺水电站南100米 | 常平乡政府 | 任民 | 山路平村 | 杨青林 |
丹河景区宋寨崩塌 | 常平乡九渡村西南300米宋寨 | 九渡村 | 刘桂林 | ||
杨庄河小学东山崩塌 | 常平乡杨庄河村村小学东山 | 杨庄河村 | 刘小军 | ||
窑西路沿线崩塌 | 常平乡窑西路沿线(窑头村西800m至窑头村西北900m) | 窑头村 | 杨 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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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36常平村南 崩塌 | 常平乡常平村南S236路K4处 | 公路事业发展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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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飞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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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向阳 |
省道S104老马岭村北崩塌 | 常平乡老马岭村北S104路k100+300处 | ||||
省道S104南侧后和湾村西崩塌 | 常平乡后和湾村西S104路k105+100处 | ||||
省道S104西侧常平 村北崩塌 | 常平乡常平村北S104路k109+400处 | ||||
省道S104东侧老马岭村北滑坡 | 常平乡省道S104东侧老马岭村北 | ||||
窑西路北侧窑头 村东南崩塌 | 常平乡窑头村东南X040窑西线k7处 | 李红波 | 廉亚军 | ||
龙门河泥石流 | 西万镇西万村西北1500米龙门河流域 | 西万镇政府 | 徐 越 | 西万村 校尉营村 景明村 | 彭二桥 郭金兵 申沁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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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河泥石流 | 山王庄镇张坡村东150米丹河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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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毅 | 张坡村 | 张京光 |
盆窑寺河沟泥石流 | 山王庄镇盆窑村西北2000米寺河沟 | 盆窑村 | 闫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