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4-04-3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沁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0882执290号之三】,注销尚变花名下位于沁阳市鸿丰•玫瑰城小区3号楼1单元15层1501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22)沁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31号】的抵押权登记。依据该生效法律文书,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尚变花名下位于沁阳市鸿丰•玫瑰城小区3号楼1单元15层1501号房产抵押登记,现公告注销:豫(2022)沁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3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