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件公告

时间:2024-03-25 来源:司法局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张建中 沁阳市商务局    证件号:16081020006

  杜晨光 沁阳市水利局   证件号:16081018008

  郜朝阳 沁阳市水利局   证件号:16081018035

  王沁生 沁阳市水利局   证件号:16081018005

  李金喜 沁阳市农业农村局  证件号:16081019039

  李新有 沁阳市市场监管局  证件号:16081030109

  王学文 沁阳市市场监管局  证件号:16081030110

  马兆勇 沁阳市市场监管局  证件号:16081030126

  郭长松 沁阳市市场监管局  证件号:16081030179

  张小兵 沁阳市市场监管局  证件号:16081030015

  吴国防 沁阳市王召乡人民政府  证件号:16081097089

  马利平 沁阳市常平乡人民政府  证件号:16081097090

  以上人员的执法证件有效期均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沁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