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用电燃气三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沁政办〔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焦作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市教体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全市学校消防、用电、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学校自查、辖区排查、市级抽查”三级督导检查要求,聚焦学校重点部位场所,通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筑牢校园师生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管理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首先从民办寄宿制学校整治做起。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不审批,预警报警装置不健全,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及不懂操作,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装饰装修材料不达标,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备,学校宿舍人数超标,逃生窗口设置栅栏以及宿舍夜间违规上锁,没有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安全突出问题。具体排查整治内容详见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其中,民办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教育实践基地安全整治必须在2024年春季开学前完成。
五、组织分工
(一)由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分别牵头成立督导组,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抽查和整改验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分别抽调一名专业人员进入各督导组配合开展工作,做到内行查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查实隐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其中,市教体局负责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教体局督导组成员要直接参与到每所寄宿制学校的专项整治;市文广旅局、科工局等分别负责所管理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二)各有关单位参照焦作市级督导组人员构成,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沁阳市级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等安全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实现全覆盖,同时,要以此次全市教育系统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组织对全市午托部的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可参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用电燃气安全检查要求,认真做好整改验收等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准确反馈,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附件4),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认识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组发现的安全问题,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督导检查组要指导学校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持续跟踪督改、落实闭环管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学。要实行责任倒查和贵任追溯,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市直各牵头单位要于春季开学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好治标、又抓好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此次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排查整治,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填补安全边际空白,消除安全漏洞盲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本质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确保不发生来自教育系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一域之安全护航全市发展稳定大局。
附件:1.沁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沁阳市教育系统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沁阳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沁阳市教育系统安全问题整改意见书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