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天鹅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2-07 来源:发改委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

  你单位《关于沁阳市天鹅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焦环文沁字〔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中政企(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河流水质,完善天鹅湖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恢复天鹅湖生态环境健康,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原则同意河南省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402-410882-04-05-532016。

  二、该项目选址范围为沁阳市老城区天鹅湖,水域面积约160亩。

  三、该项目对天鹅湖水体进行布设协同超净化水土共治设备,投放生物菌种,设置生态混凝土护岸,同时进行湖岸水保植被。项目整治天鹅湖湖面面积160亩,布设协同超净化水土共治设备5套,投放生物菌种500kg,砌石护岸2800m³,湖岸水保植被5000㎡,生态浮岛18组,曝气设备9组。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62.6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五、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六、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市政府《关于实施沁阳市天鹅湖水生态修复工程的请示》(焦环文沁字〔2024〕7号)的批示等。

  八、下阶段,你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