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子庆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为进一步提高市民车辆出行速度,对路口红绿灯的整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红绿灯路口70处,其中59处主要路口已联网,实现了智能监测。在设置路口信号配时过程中,通过考虑路口渠化、车道分布、管控措施、特殊交通等多项信息,以及与其关联的路口信号灯配时、路口预测交通流量等情况,确定各路口信号灯的配时方案,并经一段时间运行和调整优化,最后形成信号灯配时方案。同时,针对路口高峰期平峰期和节假日、工作日交通流量变化,我局还设置了不同信号配时方案。
在信号灯日常运行中,我局通过反复测试验证,分析调试每条道路的车辆通行情况和平衡各种数据,成功完成市区常付路、适居路、工业路及太行大道(荷宝高速沁阳站至体育中心路口)4条道路信号绿波控制。在绿波控制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通过第一个绿灯路口后按照40至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排除其它干扰后)至下一个路口时,遇到绿灯的几率很大,基本实现车辆能够在同一条绿波控制的道路上一次性通过全部路口,车辆通行速度提高了11.8%。同时,我局通过优化信号配时,统计出各路口实际的交通流量,进行科学分析,在怀府路与建设路、沁园路、香港街等3个交叉路口,太行大道与未来路、覃怀路、文化路、建设路等4个交叉路口采用自适应控制。信号灯自适应控制能够完成道路通行状态自动感知、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信号控制自动调整,实现了堵点报警的消红变绿,充分发挥了道路潜力,进一步提高了道路资源的利用率。
针对行人绿灯直行与转弯车辆冲突的情况,我局在右转转向机动车流量不大的路段太行大道(温泉宾馆—滨河路)、建设路、沁园路、河内路的路口,设置为机动车、非机动车直行和右转同时放行。虽然右转车辆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但需要避让非机动车及行人,所以右转车辆通过路口时,应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后再进入路口。考虑到左转车流量较小的情况,左转弯放行时间设置较短。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国家标准规定:“用于左转弯车辆较少,不需要设置左转弯控制的路口”。根据我市各信号灯路口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目前,各信号灯控制路口均不宜设置左转弯与直行共用车道。我局将持续关注各信号灯控制路口运行情况,根据交通通行特点,通过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调整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提高通行率。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