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做好 2023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沁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做好2023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金融机构:
为切实解决乡村振兴中农村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资金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服务,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助力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资源,完善机制,精准解难,提升服务”的工作原则,以提升担保能力和推行普惠金融为抓手,加强金融服务、信用评价、风险防控、产业支撑等四大体系建设。统筹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加强保险保障,加强金融支持的实效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着力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创新产品,倾斜配置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全力服务好乡村振兴工作。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工具支农作用有效发挥,乡村振兴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涉农信贷稳定增长,涉农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保险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工作措施
1.统筹运用信贷政策,保证农业信贷投放。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市场主体不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支持作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粮食收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乡村振兴贷、豫农E贷、“裕农快贷”和产业普惠贷等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为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综合金融服务,开辟涉农贷款绿色服务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相关金融政策的宣讲培训,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
2.加大帮扶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沁阳市农商银行、中原银行、江南村镇银行等金融帮扶主办银行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金融帮扶政策,确保政策应知尽知;持续加大涉农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应贷尽贷,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3.服务新型农业主体,提高信贷可获得性。推进家庭农场提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提升。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信贷、保险服务,积极开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匹配的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业务。
4.创新融资支持方式,破解缺乏抵质押物难题。积极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大力增加信用贷款,开发额度小、频度高、季节性和时效性强的信用类贷款产品,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重。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体抵押贷款业务。
5.创新保险支持方式,提升保险保障作用。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创设地方特色险种。保障政策性农业险种的财政补贴资金,强化保障力度。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为载体,完善农业保险协保体系。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健全精准高效验标和查勘定损机制,提升承保理赔效率和服务能力。支持中国人寿、中原农险等保险机构创新涉农产品,围绕农村各类产业,创新涉农保险业务,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承保理赔服务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6.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依托“万人助万企”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要求各金融机构主动联系分包涉农企业,发挥“金融服务员”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市金融工作局要结合“行长进万企”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对涉农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9.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基层效能。要加强工作力量调配,结合依托“五星”支部创建,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站县域全覆盖,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不断丰富完善服务站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以“基层党建+普惠金融+金融帮扶”为抓手,结合加载特色业务,保障服务站规范化运行。积极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产品进驻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11.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银行投放信心。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根据贷款增长情况,逐步增加风险补偿金,确保金融风险补偿金能够充足、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12.完善普惠授信体系,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按照“宽授信、严管理”的原则,稳步实施“信贷+信用”普惠授信,可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贷款户还款情况逐步增加授信额度,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要求各金融机构创新针对农户、小微企业的无抵押、纯信用的普惠授信贷款,贷款应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贷款利率要低于本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水平。
13.加强与省农信担合作,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加大与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发挥农信系统植根地方的业务渠道广和风控水平高优势,积极开发“政银担”合作产品,精准发力、聚焦三农,并通过优化管理、强化服务、凝聚合力,共同将金融“活水”引向“三农”,助力乡村振兴。
14.强化担保体系建设,提升融资担保能力。聚焦支农支小主责主业,支持沁阳市诚信担保公司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重大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力度,全面提高担保服务效率,完善“银、担、再”按照合理比例分担风险的长效机制。
15.强化金融服务效能,建立信贷长效机制。沁阳市农商行、江南村镇银行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坚守支农支小,服务乡村振兴。要聚焦县域农业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农村新业态新主体等重点领域发展,不断创新专属特色金融产品,确保农业农村有效金融需求得到满足。运用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扩大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为提高本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质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乡村振兴特色支行或网点,增加信贷审批等业务权限;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适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