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4-01-1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耕地流转大户享受补贴的必须由“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发包方农户自愿放弃权益、并在耕地流转合同中载明相关事项。

  二、补贴标准。依据上级财政当年下达沁阳市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确定。

  三、补贴面积界定。补贴面积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没有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行政村,参照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本农场职工与农场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协议)面积为基础。

  四、补贴面积核实。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是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讲政策、农户申报、登记造册、核实数据信息、公示、采集照片、分村汇总等项工作。

  补贴面积确定流程是:村委会根据《补贴农户清册》填报内容,据实登记农户申报事项,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工作,并按照《补贴农户清册》的完整事项以村为单位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贴资金兑付。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兑付给农户。各乡(镇)街道应提前通知补贴对象准备好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银行账号,精准采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随时到社保卡上相应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咨询电话:5197895

  投诉电话:5611631

  沁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