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助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时间:2023-05-05 来源:司法局

  去年以来,沁阳市持续深化“一府两院”协作联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以常态化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助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强化机制建设。沁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国有财产国有土地领域相关案件,与该市审计局会签文件,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联合市林长办出台“林长+检察长”实施方案,通过办理河道行洪相关案件,“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强化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化工作流程,保障检警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充分有效发挥作用。沁阳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对接,未认罪认罚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到100%,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加大协作配合。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沁阳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舆论氛围;联合司法局为2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回归社会;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向纪委移送案件线索8件。沁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沁阳市公安局签署《执行联动战略合作协议》,实现网络化信息资源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破解查人找物难题;联合沁阳市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持续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促进矛盾化解。沁阳市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持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率;强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联动机制,促进对行政处罚等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规范,推动行政处罚等执行到位;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及诉源治理,健全检调对接,强化与市司法局的工作协作,建立律师听证员库,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对于涉法涉诉纠纷,进行实质化解。沁阳市严格落实《沁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解决沁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共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1人(次)。出台《沁阳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参与社会治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助力规范鲜奶制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乳制品安全;积极贯彻“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窨井盖整治活动,维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该市公安局联合对快递企业进行检查,共同筑牢寄递安全防线;起诉涉养老保险诈骗案,以实际行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线上线下同步围绕涉养老诈骗、防范电信诈骗、酒驾成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送辖区案件审判白皮书,对各乡镇辖区案件审理情况及案件类型进行客观分析,为乡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