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时间:2023-12-21
来源:公路中心
王佳佳、薛芳、牛四军、岳国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村村通’道路维修力度”的建议收悉,现二次答复如下:
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需要建设的乡村道路,如果符合群众意愿,具备建设条件,请道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积极上报,我们将努力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力争列入建设计划。
目前,你们提出的王召乡前庄村至南李庄村路,列入2023年计划,全长2.94公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5万元。该工程2023年11月份开工,于12月中旬完工通车。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