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2023年耕地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3〕40号

时间:2023-10-25 来源: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期,省耕地保护专项督察组对焦作市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重点围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5个“一票否决”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为认真做好问题整改,顺利通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0月24日

  

沁阳市2023年耕地保护专项督察

  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上,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持严防严控严查,以“零容忍”态度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区分类型,分类施策,“一图斑一方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紧盯整改任务,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问题真整真改、应改快改。对行动缓慢、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注重标本兼治,以本次督察为契机,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控新治旧,建立完善长效长治机制,做到问题发现在初始、处置在萌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耕地保有量红线目标不突破

  根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测算,我市耕地实有数量407064.75亩,扣除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时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4482.43亩后,剩余耕地数量402582.32亩,上级下发我市耕地保护目标400146.3亩,已超出2436.02亩,守住了耕地保护目标红线。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遥感影像数据初步比对,我市目标完成情况预测超目标任务7400亩,可以完成202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二)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突破

  我市永久基本农田流出5796亩。一是截至2022年底,国家发现我市永久基本农田流出2474亩,其中应复垦380.77亩;二是截至2023年8月份,上级监测发现我市永久基本农田流出1749.82亩,其中国家发现768.9亩,省级发现980.92亩,应通过复耕整改到位;截至2022年底,焦作市自主发现问题图斑1572亩,并通过应调整补划整改到位。共计我市应通过复耕整改2130.59亩,应补划调整3666亩。

  (三)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指标不为“负值”

  目前,沁阳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剩余指标仍有节余,不存在负值情况,目标考核无问题。

  (四)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进”大于“出”

  根据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综合监测情况,我市一般耕地流入大于流出,净增加4700亩,年度内耕地达到进出平衡,不存在目标考核问题。

  (五)确保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问责标准

  全市2023年1-8月份国家共下发土地卫片433个,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总量12个,面积39.58亩,已整改完成4个,面积5.16亩,已上报未审核1个,面积3.05亩,未整改完成7个,面积31.37亩。

  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乡(镇)街道,要在11月底前通过拆除恢复或补办用地手续的方式进行整改销号。其他乡(镇)街道也要加强日常巡查并及时纠正处置,避免发生新的违法占用耕地现象。

  鉴于生态廊道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问题整改工作与本次专项督察紧密相关,目前正值植树季节,按照焦作市要求,决定两年整改任务一年完成,将2024年整改任务提前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我市近两年共需整改图斑204宗,面积1257.77亩。

  三、工作步骤

  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为期两个月,要聚焦国家、省图斑清单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并建立完善的长效常治机制。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具体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10月20日前)

  结合国家、省提取下发问题图斑,要重点围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5个“一票否决”事项(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土地卫片执法)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类型形成完整的问题台账,并逐项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底前)

  聚焦问题台账,按照先易后难对辖区内的问题图斑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整治标准,复耕后地块要达到国土变更调查对耕地的认定标准,督导组要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图斑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实地核查和指导。

  (三)巩固成果阶段(12月10日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中心不定期持续开展指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规划用地审批管理,切实保障各类合理用地需求。

  四、责任分工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导督察和政策解读及数据汇总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牵头组织全市耕地“非农化”问题图斑的核查整改工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的核查整改和验收工作。

  市林业中心负责生态廊道造林绿化及其他林地占用耕地问题图斑的核查整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跟进监督,推动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市人民法院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下达的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

  市公安局负责涉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级整改”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牵头推进各阶段工作,及时调度掌握各辖区的问题整改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耕地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扎扎实实开展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专班要严格执行“日统计、周通报、周例会”制度,加强调度和与焦作市督察组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督察组报送整改进度、成效等;要建立问题台账,挂图作战,对整改结果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整改工作的真实性。

  (四)严肃约谈问责。各乡(镇)街道要态度坚决、敢于碰硬,对所辖区域内的整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整改工作高压态势,对拖延懈怠、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按照整改要求和期限完成整改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警示约谈;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引导。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做深做细群众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性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做到快速处置和有效化解。各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