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抬火轿

时间:2023-11-06 来源:市文广旅局

  “火轿”出自于“花轿”,发源于沁阳市山王庄镇丹河流域的万善古镇。相传,明代乐圣朱载堉对花轿进行变革,让轿夫脚踩高跷,人们需仰视才能观看演出,以提高轿夫地位。同时,轿檐轿体流光溢彩,花轿四角喷火,在夜晚演出时增添舞蹈情趣,赋予了抬花轿这种汉族民间舞蹈表演艺术更新的形式、更深的内涵。在我国,踩高跷历史悠久,活动区域辽阔广大。而与花轿结合为一体的“高抬火轿”最具沁阳地方特色,是沁阳民间年节集体舞蹈活动的一项引人注目的文艺表演形式。

  山王庄镇万南村高抬火轿轿体为全木质结构,宽2.5尺,进深3尺许,高3.6尺。有平顶、四面坡顶、券顶等不同顶式。轿体四面置花窗,内张细纱。前后轿长各五尺左右,抬轿人踩的高跷一般在五尺左右,抬杠长六尺许。轿子和高跷都必须选用上等木料,一般油漆成朱红色或橘红色。表演中,由4位或8位冬戴红毡帽、夏系红头巾,身着卒装,腰系板带,腿穿红裤,脚踩木制高跷的小伙子,把一顶光彩夺目的花轿高高抬起。轿顶上装饰可以喷火的龙头,轿檐轿体流光溢彩。轿内端坐一粉妆少女。每逢乡村庙会或重大节日,高抬火轿或沿街串巷,或选择场地,以操“8”字,兜圈子,作上坡下坡、跳沟过桥,左旋右转,颠簸倾斜等舞姿表演。坐在轿内的少女,口中哼着戏曲,有时从轿中向外撒放“火礼花”,叫“天女散花”,有时从轿中向天空矢放“起火”,叫“仙女探月”,有时向轿外点燃抛掷鞭炮,叫“连中三元”、“五子登科”等。伴随火轿前后表演、左右相辅的还有低跷队、金鼓队、唢呐队,后来又增加有腰鼓队。整体表演队伍少者三五十人,多着百余人,阵容庞大,生情动人,多姿多彩,热闹非凡,备受群众欢迎。

  2008年6月,“高抬火轿”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