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9-11 来源:督查室

尊敬的郭金星、廖佩坤、李纪珍代表: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昊华大道与焦克路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在办理中与您们进行了沟通、交流,准确把握您们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并多次向您们通报阶段性的办理成果。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在办理该建议的工作中,我局邀请了焦作交警支队科技设施科的专家和沁北工业园区的领导,对该路口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指出昊华大道为园区道路。按照园区单向环线通行的管理规则,所有车辆均由昊华大道驶出园区,无车辆驶入。为配合园区道路环闭式管理,确保该路口安全,并提高通行率,根据该路口的交通特点,经过科学论证,我局在该路口设置了移动信号灯,并安装了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及两套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拥堵、事故、路障、施工等交通事件。对于人行横道前未避让的车辆,及时摄像取证并通知前方路面执勤民警拦截或录入非现场违法系统,利用短信方式及时告知车主,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目前,该系统已全部安全调试完成,并进行了工程验收和安全评价。

  衷心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沁阳市公安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