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12 来源:沁阳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政〔2023〕10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延伸,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3年4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收到焦作文件后,我市着手开展起草工作,经过与焦作市司法局和周围县(市、区)司法局反复沟通,并结合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际,形成了《沁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初稿,并将初稿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建议。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7月3日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等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改革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乡(镇)街道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科学配置资源,构建全市基层治理新格局,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提出我市围绕“坚持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精简高效,稳步推进”、“坚持规范建设,依法行政”四项原则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部分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构建“赋权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结合乡(镇)街道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明确乡(镇)赋权执法事项54项涉及7个行政领域,街道赋权执法事项29项涉及4个行政领域。各乡(镇)街道可以依法实施与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第四部分是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帮助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司法局统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部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建立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衔接,及时受理乡(镇)街道移交的案件线索,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乡(镇)。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市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执法不当行为。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增强主体执法意识,专职专人,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市直部门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沉衔接工作。交由乡(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原实施部门要对各自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遗留问题开展一次性集中清理,稳妥移交事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沁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2023〕10号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