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阳市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
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3〕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28日
沁阳市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求,根据上级关于政务服务延伸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市各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加大放权赋权、服务延伸力度,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高效办,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各乡(镇)街道延伸,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全覆盖,并纳入政务服务驿站办理范围,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和线下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企业、群众真正在家门口享受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办事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提供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应有的软硬件配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通过政务外网专线形式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延伸办理,有效健全和完善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四级体系。
(二)配备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提供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应有的软硬件配置,配备至少1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本区域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请各乡(镇)街道于6月30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分配账号,并负责为工作人员开通相关业务受理权限。
(三)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培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有关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编制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相关工作制度,为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通相关业务受理权限,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建设维护。同时,要定期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督查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尽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落到实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办理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形成解决方案,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服务延伸工作,使延伸事项运转更顺畅,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二)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且责任重大的工作,因其登记信息和档案材料涉及权利人隐私,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筑牢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努力将信息安全保密贯穿于工作中,拧紧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安全阀”。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各乡(镇)街道办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与使用率。
附 件:不动产登记人员名单
附 件
不动产登记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 |||
2 | 乡(镇)街道大厅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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